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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虹走上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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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身份证安全
[ 朱泳武 高远 ]

  上海市一家银行最近透露:去年,该行在受理20多起储户的挂失申请时,发现他们所持的身份证有疑点,便不予办理。来自该市法院系统的资料也表明,最近两年,因身份证保管、使用或管理不当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不断。

  “身份证的安全问题,应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有关人士指出,无论是持有方,还是受理方,头脑中必须有根弦,做到妥善保管,细致审核,共同织起一道“安全网”。

  提醒银行  受理审核马虎不得

  案例一:犯罪嫌疑人易春安通过广发手机短信息,谎称有廉价的罚没车出售。被害人吴某、张某信以为真,便打电话给易订购两辆轿车。易借口要检验两人的付款能力,要求他们到银行办借记卡、存入购车款,并将卡号和密码告之。吴、张以为借记卡和身份证在自己处,即使透露了密码也不可能被提款,于是照办。不料,易骗取卡号和密码后,利用伪造的假卡和假身份证异地取款。银行工作人员仅凭取款人的假证件,给予办理取款手续,导致68万元被骗走。日前,虹口区法院审理了这起金融凭证诈骗案。 

  案例二:金某在某银行存有2000美元,并预留密码。后来,他发现存折和身份证被窃,马上赶到银行挂失,但被告知已有人捷足先登,用他的身份证取走了存款。金某十分气愤;自己预留了密码,小偷不可能很快解开密码,肯定是银行工作有疏漏,于是诉至黄浦区法院。

  事实查明:小偷冒领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见他所持身份证与帐户名称一致,没验证密码就给办理取款。法院认为,金某没保管好证件,固然有过错,但存款被冒领的主要原因是银行操作不规范,故判决银行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现今,伪造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现象屡见不鲜,有关部门在提高鉴别技术的同时,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证件的真伪,千万不可“只认证,不认人”,必要时应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实质审查,特别是存取款和挂失业务,更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不要为图一时方便而马虎。

  第二代身份证即将上岗

  目前,我国公民普遍使用的第一代身份证,采用的是照相翻拍技术加上塑封,技术含量低,容易伪造。同时,证件只能肉眼辨认,大批量核查检验身份证时,很难使用机器阅读,不利于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还有,目前我国对违反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行为处罚,基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能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比较轻。这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也使伪造身份证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

  据悉,国务院已决定逐步换发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的第二代身份证,这种身份证的技术含量和防伪能力,大大超过第一代。此外,目前国务院已将公民身份证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俟通过,将大大完善我国公民身份证使用和管理制度。

  不过,有关专家指出,从公民身份证法草案的内容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不会立即失效。就是草案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国也将出现第一代、第二代身份证并存使用的情况。因此,对于身份证的安全问题,我们还需时时关注。

  提醒公民  保管使用切莫大意

  案例一:宝山区有几位老人因不识字或年迈体弱,将身份证以及户口簿、房屋租赁证等交给他人保管,并委托办理有关动迁、户口迁移等事宜。结果,代理人在办完事项后,没将证件归还,有的还以老人名义为自己办事谋利,老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案例二:去年3月,虹口区法院在执行上海凯福发展公司诉高某承包经营案时,依法冻结高的妻子周某的股票帐户。周某所在单位着急了,向法院提出异议,称周某帐户内股票与资金均为单位所有。原来,该单位在申购新股时,因受申购额度限制,便借用周某等5名职工的身份证办理了个人帐户,并将资金划拨个人帐户内。然而,法律无情。由于股票和资金在周某名下,法院驳回该单位的执行异议。

  一些法官告诉记者,随意出借身份证,风险更大。如金山区个别未到法定婚龄或不具备其他结婚条件的青年,为规避法律,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结果,出借者遇到了尴尬局面:一、他本人不能再结婚,否则犯了重婚罪。二、借用者离婚了,他还要代为出庭。

  专家点评:身份证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和效力,一定场合下起到“见证如见人”的效果。公民应善待自己的身份证,不能随意 交给他人处置或出借,否则会给自己招来麻烦。同样,借用他人身份证的人也要注意,因为现代司法制度重视证据,身份证具有很强法律证明力,经常被法院视为利益归属主体的依据。因此,借用后一旦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很可能因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利益归属,最终被法院判决利益归身份证出借者所有。

  案例一:2001年9月,房某想把自己帐户内的公积金取出,借口买房,从单位开具公积金证明,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去银行办理查询。同时,将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交给中介公司。不料,中介公司内有人窃取房某的身份证等,冒领了公积金。直到去年4月房某才发现此事。这个案件中,虽房某和中介公司都有责任,但也表明银行在提取公积金的手续规定上还需完善。按照银行当时的规定,只要谁提供单位证明、公积金帐号和身份证,“三证合一”即可提取公积金。殊不知,这“三证”很容易被盗用或伪造。

  案例二:近年来,本市不少人在接到法院的拖欠手机费传票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没用过传票中的手机号码,怎么会有欠费?原来,不法之徒盗用当事人的名义向通信运营商申请手机入网,然后乱用,费用则归到当事人名下。不法之徒何以能盗用他人名义实现手机入网?原因之一是运营商在办理手机入网手续上存在缺陷。虽然有规定“凡购机上网的申请人需提供上海市居民身份证”,但不少销售商在代办入网手续时,并没有严格遵循入网规定,对身份证审核不仔细,有的甚至不要求顾客出示身份证原件。



  专家点评:身份证作为我国公民现有的身份证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过,我们在重视身份证作用的同时,还应该严格制度建设和科学管理。现今,身份证10年、20年换一次不适应新形势下人口流动、住址变化快的状况。再则,第一代身份证比较容易被伪造,更要求我们进一步严密身份证使用和管理制度,防止有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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