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桥西区孔寨村,有10栋住宅楼(丽江·半岛花园),这是孔寨村委会与石家庄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2005年3月17日,双方签署了“委托联合改造协议书”。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住宅楼,应由村民购买,不得对外销售,否则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护集体所有制产权人的根本利益,坚决禁止村民住宅对外销售现象,2006年8月3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了红头文件,文件中点名批评了孔寨村等12个村,在农村住宅建设项目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建设和违规对外销售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
桥西区孔寨村用集体土地开发建设住宅楼,是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是否经过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房屋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批准?
土地的资源是宝贵的。据了解,目前孔寨村还有100多亩土地闲置3年多了,至今未派上任何用场,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见图片)
加快旧村改造的步伐,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本是件好事,但任何事都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