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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路收费呼唤立法跟进
[ 沈峰 ]

  针对我国公路收费站点存在的问题,交通部部长张春贤日前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说,我国将规范有序地发展收费公路。要理顺收费公路管理体制,减少收费站点,研究降低过高的公路收费标准的政策措施,宁肯年限长些,也要把过高的收费标准降下来我们知道,“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已成为公路修建的常见手法,它可在短时间内集中资金办大事,解决制约交通发展的“瓶颈问题”,好处不言而喻。问题在于,随着收费公路的不断增加,目前公路收费在一些地区已形成一种产业,这种产业由于它本身的特殊性,不仅易于被垄断,成为暴利的根源,而且会给人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不便,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虽然,已修好的高速公路和公路要靠收费收回成本,道路投资者的利益应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对许多地方的非高速路来说,很多路段修路的钱是政府投资的,并不存在着借贷的问题,设站收费纯粹是地方为了增加经济收入;有些路段就算当初是贷款修的路,由于收费时间长,也早收回了贷款,但收费站却只见增未见减。对于这些收费站,上级部门应该对其进行收费资格的核实,该撤的坚决撤掉,让政府的关心化作人民的福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道路畅通的好处。

  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都在不同程度地进行市场取向的改制。在此情形下,收取路桥费的标准和方式,就有值得关注的地方。是不是一定要建这么多的收费站?是不是一定要收这么高的费用,这些费用是不是全部用于还贷了?

  与国内的靠贷款修路不一样,美国目前已经建成的高速公路基本上靠的是政府税收。1956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敦促国会通过了《联邦资助公路法案》,确立了高速公路的发展框架。根据这一法案,州际高速公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按照9∶1的比例出资。其中联邦资金由“联邦公路信托基金”提供。这个基金的资金87.6%来自机动车燃油税。美国政府当时认为,对于公路的使用,如果采取收费的办法,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成本高,还会给行车带来诸多不便。而征收燃油税是最有效、最公平的方法,谁开的里程多,使用道路多,谁交的税就多(《环球时报》1月7日)。《联邦资助公路法案》还规定,州际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基金的收入挂钩,收多少钱,办多少事,不靠借钱办事。

  作为公共产业,公路是经济发展的“运输动脉”,过高的道路收费不仅干扰了政府部门实现收费公路总量控制的目标,而且提高了公路运输成本,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障碍,因此,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已成为改善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若干年来,每年中央政府都要组织遏制公路乱收费的专项大检查。尽管所耗费的人、财、物力数量可观,可就是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找到或者不敢面对真正的治本之途———从投资渠道上切断公路收费腐败的源头。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以立法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而才能规范有序地发展收费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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