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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首次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审查律师贿赂法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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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秀丽 ]
律师翟某试图向法官行贿索要案源,结果被法官检举。今年2月9日,北京市司法局首次为此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标志着对律师行政处罚程序走向规范。
去年11月,东城区、海淀区、朝阳区等法院的数名法官,相继收到了来自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翟某的信。信中希望法官能将自己主审的案件介绍给他,案件要符合下列标准:涉案标的在30万元以上;当事人没请代理人或已有代理人还可以更换的;有可能胜诉或者减少损失的案件。他还在信中许诺,如果法官给他介绍案件,结案后他会把40%的代理费返还给法官。
北京市司法局接到法官的举报后,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应律师翟某的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北京市司法局法制处召开了听证会。
昨天的听证会持续了一个小时。案件调查人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和当事人翟某进行了辩论。案件调查人认为,翟某在写给法官的信中,称自己是民商法硕士,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注重职业道德,并强调自己“以后不再跟别的法官联系”。这些表述证明他已经触犯了《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属于向法官行贿行为,拟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
而翟某则称,他对自己写信的事非常后悔。现在律师寻求案源比较困难,当初他受到他人错误的指点,才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案源。他认为,自己虽有行贿的想法和打算,但并没有构成行贿事实,因此,行政机关认定他具有行贿行为是不成立的。他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机关应该以此作出行政处罚。市司法局将根据当天听证会的情况,择日公布处理结果。
据北京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首次召开的听证会。此举标志着对律师行政处罚程序走向规范,有利于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同时,听证会对依法维护对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权益具有积极意义。此案的当事人要求召开听证会,也反映了律师维护权益意识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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