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关于我们过往期刊
最新期刊
2013年第一期
立法动态 | 本刊特稿 | 法案评说 | 法治观点 | 法治广角 | 法治论坛 | 法治前沿 | 反腐倡廉
首案报道 | 执法先锋 | 执法聚焦 | 举案说法 | 法治频道 | 企业维权 | 人物访谈 | 海外法治
·法治维权·
石家庄桥西区孔寨村违规建房...
安新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县...
陈国旗起诉安新县国土资源局...
农民企业家起诉安新县国土资...
朱新虹走上维权之路
三河市法院不立案裁定被撤销
北京市司法局首次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审查律师贿赂法官案
[ 黄秀丽 ]

  律师翟某试图向法官行贿索要案源,结果被法官检举。今年2月9日,北京市司法局首次为此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标志着对律师行政处罚程序走向规范。

  去年11月,东城区、海淀区、朝阳区等法院的数名法官,相继收到了来自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翟某的信。信中希望法官能将自己主审的案件介绍给他,案件要符合下列标准:涉案标的在30万元以上;当事人没请代理人或已有代理人还可以更换的;有可能胜诉或者减少损失的案件。他还在信中许诺,如果法官给他介绍案件,结案后他会把40%的代理费返还给法官。

  北京市司法局接到法官的举报后,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应律师翟某的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北京市司法局法制处召开了听证会。

  昨天的听证会持续了一个小时。案件调查人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和当事人翟某进行了辩论。案件调查人认为,翟某在写给法官的信中,称自己是民商法硕士,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注重职业道德,并强调自己“以后不再跟别的法官联系”。这些表述证明他已经触犯了《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属于向法官行贿行为,拟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

  而翟某则称,他对自己写信的事非常后悔。现在律师寻求案源比较困难,当初他受到他人错误的指点,才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案源。他认为,自己虽有行贿的想法和打算,但并没有构成行贿事实,因此,行政机关认定他具有行贿行为是不成立的。他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机关应该以此作出行政处罚。市司法局将根据当天听证会的情况,择日公布处理结果。

  据北京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首次召开的听证会。此举标志着对律师行政处罚程序走向规范,有利于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同时,听证会对依法维护对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权益具有积极意义。此案的当事人要求召开听证会,也反映了律师维护权益意识的增强。





Copyright © 2004-2011 zgfz.cn,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治出版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0498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