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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输掉“钢铁”官司
中国、欧盟恭候裁决生效WTO裁定美国提高进口钢材关税
[ 张磊 ]

  世界贸易组织(WTO)近日正式裁定,美国去年3月强行提高外国进口钢材关税的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规则。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小组昨天在日内瓦发表报告,认为美国2002年3月间关于向中国、欧盟等8个成员方钢铁产品征收附加税的决定是没有根据的,因而美国必须停止征收这些附加税。专家们认为,至此,中国、欧盟等起诉方胜诉几乎已成定局。这份长达900页的报告的主要结论是,“美国为保护其钢铁业而对来自有关国家的钢铁产品征收附加税的决定没有确凿和充分的理由”。报告认为美国的做法不符合世贸组织有关保护本国产业的条款。

中国打赢加入WTO后第一场贸易官司

  这场钢铁官司是中国2001年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遇到的第一场贸易纠纷,也是中国第一次运用世贸组织专家小组这一有效途径解决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中国早已向世贸组织递交了对美国部分产品中止减让产品的清单,等世贸组织作出美国败诉的最后裁决之后即刻生效。欧盟女发言人阿兰查·风萨雷斯说:“(世贸组织的裁决)不是部分胜利,而是个全面胜利。总之,我们非常满意。”尽管美国驻世贸组织代表在获知世贸组织专家小组的调查结论后,表示要向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希望作出有利于美方的终审裁决。但世贸专家认为,美国反败为胜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

自知理亏已分批免除部分钢铁产品高额关税

  由于自知赢得这场官司的可能性很小,同时也迫于国际上的压力,美国从去年7月份开始逐渐让步,分批部分免除了特定钢铁产品的高额关税。8月下旬,美国再次豁免178种钢铁产品进口高关税,在两个月的时间里,美国作出让步的钢铁产品达到727种,当时,欧共体盟委员会负责贸易事务的委员拉米认为,美国的新措施是“积极的行动”,说明美国意识到了保护主义代价高昂,对美国的钢铁用户和美国在世贸组织中的信誉都不利。但他同时认为,这种部分撤消其违法措施的做法仍然是不够的。联合起诉方因而也没有撤诉。

  关于这场钢铁贸易纠纷,世贸组织已于今年3月底发表了一份中期报告,其结论与这次最后报告的结论是一致的。昨天,一获知世贸组织专家小组的调查结果后,欧盟在布鲁塞尔发表公报,对获得“全面胜利表示高兴”,同时希望美方尽早停止征钢铁产品附加税。拉米的发言人还说,美国只有5天的时间改变自己的错误做法,否则,欧盟将对来自美国的其他产品征收22亿美元的对等报复性关税。(欣华   钱慰曾)

背景链接美国的钢铁产品附加税

  美国在2002年3月20日,以中国、欧盟、日本、韩国、挪威、新西兰、瑞士、巴西等国钢铁产品的出口严重损害了美国钢铁业为由,对这些国家的不同类型钢铁产品征收8%到30%不等的附加税,征收期为3年。中国、欧盟等成员方于去年在日内瓦与美方进行磋商,要求美方立即停止这种保护主义措施,但磋商失败。它们于是分别将美国告到世贸组织,后来又联名提出 申诉。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随后举行的会议上,美方否决了起诉方的第一次申请。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美国不能否决起诉方的第二次申请。于是,在起诉方提出第二次申请后,一个负责此案的专家小组自动成立。
专家访谈

“钢铁”官司3点启示

  商务部国际经贸研究院王志乐研究员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钢铁案提供给我们三点启示。

启示1

  中国企业应该看到海外反倾销的“非常竞争”,越来越成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贸易中出现的常态现象。中国已经连续6年成为最大的反倾销对象国,中国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从长远的眼光看待反倾销的机制,适应WTO下的国际环境。

启示2

  中国应该充分和善于利用WTO的既有规则。从美钢铁案看,WTO规则“非常有效”,强国和大国同样受到制约,一旦认定违规,被裁定国必须执行。我们有信心按照国际规则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必上升到超越经济的范畴来看待反倾销问题。这只是竞争规律中的一个部分,中国企业要学会用经济竞争的规律来应对反倾销。

启示3

  在反倾销问题上,中国一方面应保护自己的产业,但关键在于对外国产品大规模倾销销时学会“适度”保护。美国钢铁案就属于过度保护,虽然对美国钢铁巨头有利,但更加损害本国钢铁消费者和大众消费者的利益,对建筑行业、制造业造成影响更大。在全球化时代如何尽可能利用全球的廉价资源发展本国经济,中国也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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