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艾双新与郭维峰合影)
延庆县总工会主席郭维峰今年45岁。1998年,郭维峰从镇党委书记调任县总工会主席。5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延庆县总工会克服种种困难,使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受到北京市总工会和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国庆前夕,适逢中国工会十四大在京召开之际,记者驱车延庆县采访了郭主席。
"中国工会十四大在京召开,对中国工会章程做出了重要修改,其中明确规定: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是对工会组织做出了明确定位,符合工会工作的发展规律,也适应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要求.我认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应重在落实,说得具体点,就是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劳动争议等方面,要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说起工会的事儿,郭主席侃侃而谈.
"近两年,我们着重抓建会工作。市总工会给我们下达建会100家的任务,我们实际完成150家,力求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有企业,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在建会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开发区,个私协的建会工作,使有较大影响的春艺达广告公司,大成汽车修理厂等私营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我们在康庄镇召开了非公有企业职代会试点工作现场会,主要是规范非公有企业职代会制度。"据了解,延庆县拉链厂现有职工200余人,是我国该行业非公有企业,总公司设在浙江温州。为在该厂建会和规范职代会制度,郭维峰主席带领县工会干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深入 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使这家花园式小厂的工会走上了正轨,成为延庆县规范非工有企业职代会制度的试点单位.工会配合行政部门开展劳动竞赛,促进了经济发展。通过这件事,郭维峰深深地体会到,工会干部必须要深入基层,沟通情况,解决问题,方能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郭维峰认为,搞好工会工作,必须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去年,县总工会举办了新建企业工会干部培训班,考试合格者,由市总工会职工大学颁发"工会干部上岗证书"。通过工会干部培训,提高了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为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基础。
郭主席告诉我:“县总工会把职工互助保险工作当做大事来抓,主要抓落实,抓管理,提高职工保险经办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延庆县职工投保人员13000多人,其中女工投保近5000人,职工保险额1400万。县市政系统一名女工因 宫颈癌,获赔付3万元。农机系统一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也获得1万元赔付。其他系统受意外伤害的职工也及时得到了赔付和慰问。
郭维峰说:“这几起赔付,在我们县职工中影响很大,它充分说明了职工投保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同时也提高了工会在广大职工中的威望。”
2001年,修改后的《工会法》特别强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北京市关于《工会法实施细则》已于去年颁布,延庆县总工会认真学习《工会法》,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做头等大事来抓。郭维峰说:“团结创业,依法治会,提高工会的整体水平。我们县总工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工会法》,如利用各种会议、座谈会、培训班、黑板报、知识竞赛、广播、电视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做到入眼、入耳、入脑,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工会更加重要和支持。有一家私营企业,老板拖欠员工半年工资。我们知道这件事后,马上找到老板,向他讲解《工会法》和《劳动法》,指出拖欠员工工资的严重性。很快,老板补发了员工工资,化解了不稳定的因素。总之,我们要借中国工会十四大会议的大好时机,继续贯彻学习《工会法》,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利用法律武器开展工作的意识,为工会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最后,郭维峰主席还表达了对《中国法治》的看法。“我看了几期《中国法治》,杂志办得不错,印刷精致,文章层次高,内容丰富,有特点,有特色,也是我们工会干部的得力助手。”
临别时,我握着郭维峰的手,衷心地祝愿延庆县总工会团结创业,依法治会,为延庆县的经济发展和工会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