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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之际访刘培育教授
[ 本刊记者 赵新民 ]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近日,本刊记者就这方面的话题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校长刘培育教授。

  记:您曾参与全国教育事业“十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审稿工作,还是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研究”课题组成员,请您谈谈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情况好吗?

  刘: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民间兴办私学的传统,私立学校历史源远流长。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民办教育从恢复到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据统计,到2002年我国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约6万所,在校生900多万人,教师达40多万。其中民办幼儿园4万多所,在园儿童340多万人;民办小学5千多所,在校生180多万人;民办普通中学4千多所,在校生230多万人;民办职业中学1千多所,在校生38万人;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200多所,注册学生110多万人,其中进行学历文凭考试的学校436所,在校生32万人,有学历文凭颁发资格的89所,在校生15万多人。

  北京的民办教育起步较早,浙江、陕西、广东、山东、辽宁等省的民办教育发展较快。20年来,已经涌现出一批办学思想端正、有鲜明特色、有相当规模和影响的民办学校。可喜的是,教育部和一些省市先后出台了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推动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在社会认识、政策法规、教育体制等层面上还存在着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因素。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民办教育的发展也很不平衡。

  记:从您谈的这些情况来看,可以说民办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应该怎样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呢?

  刘:民办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办教育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一是民办教育的发展,增加了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和选择性,为更多的人接受教育提供了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对人才需求的矛盾。二是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和优化了我国现有教育资源,有效地增加了教育的投入。三是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鲜经验。四是对维护社会稳定,缓解就业压力起到了缓冲作用。五是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中,民办教育不仅大有用武之地,而且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我们应该站在提高民族素质和推动历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记: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创办的民办高校之一。逻大的发展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北京乃至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去年4月,逻大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建校20周年庆典。北京市教委主任耿学超在会上说,“逻大20年来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您认为逻大取得成功主要的因素是什么?

  刘:逻大可以说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产物。上个世纪80年代初,人们渴求知识的愿望像火山一样炽热。我们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决定办个以逻辑和语言为基础的函授大学。这所大学没有国家一分钱投入。在成立大会上中国社科院、教育部、司法部、团中央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领导都到会讲话,表示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会后我写个稿子送到《光明日报》,第二天头版就登了。新华社还发了通稿,《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等许多媒体都及时作了报道。一个月时间,就有6万人报名参加学习。

罗大领导班子在研究工作



  建校20多年来,逻大为全国50多万名学员提供了大专和续本科层次的教育服务,其中有10多万人通过考试拿到了相应证书。还有约几十万人收听收看了我校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总共约500讲的7个大型系列教育节目。目前逻大有在校生4600多人,去年新生2600多人。学员中有来自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和国家干部,有解放军指战员、企业界的经理和员工,也有下岗工人、待业青年。我校对5600名毕业学员的跟踪调查显示,有1799人在我校学习后做出了突出成绩,有1861人晋升高一级职称或被提职,占33.4%。1000余人出版各种著作或发表理论文章。逻大学员分布全国各地,大部分是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一个学校的定位是否准确,对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以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优势为纵横坐标,相交的那一点就是学校定位的最佳选择。逻大在不断探索中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定位,即以在职成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举办大专以上包括续本科和硕士、博士研修生层次教育,及其他岗位、职业培训等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以函授和远程教育为主,培养会学习、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想逻大蓬勃发展的可喜局面,是与正确的办学定位分不开的。

  原国家教委主任、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总顾问杨海波(右一),教育部原副部长、罗大名誉校长臧伯平(左一)与罗大校长刘培育教授亲切交谈



  同时,民办学校要生存和发展,就要勇于开拓和创新。逻大办学20年,走了一条创新之路。比如我校利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覆盖面广的优势,多次举办电视广播系列知识讲座,对学员进行辅导;比较早地同首都国办大学、科研单位和国家机关搞联合办学,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和两个优势;在专业设置上不照搬普通高校现成专业,而是针对社会实际需求开办一些新的专业,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先后开设科学决策和创新思维专业,成为国内首创,也受到广大学员的欢迎。我们体会到,民办学校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不断发展。

  记:教师、教材和管理,是教育工作的三大件。社会上反映说逻大的教师水平高,教材针对性强,具有一支懂得教育规律,热心教育事业的管理队伍。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刘:我校有比较完善的教师选聘和管理制度。现有专任教师85人,其中稳定聘任15年以上的教师53人,正副教授占94%,博士生导师10人,中青年教师占50%。他们主要负责编教材和辅导材料,阅评作业和试卷,信函答疑等。全国各辅导站有兼职教师500多人,负责面授和答疑。

  高质量的教材是搞好函授教育的关键,逻大历来重视教材建设,学校专门成立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和教材编审委员会。20世纪80年代,特邀全国40多所高校的60多位教授、副教授到京,专门研讨成人函授教材的特点,落实教材编写计划。在前10年间,学校先后投资150多万元出版130多种自编配套教材和自学指导书。其中40种教材被73所兄弟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所选用,有10种被评为优秀自编教材。去年下半年我校启动教材建设二期工程,又投入100万元,拟在5年内修订或新编教材50种,现已出版6种。

  逻大有一支精干的教学管理队伍。学校领导班子都是教授,有多年在高校从事教学管理的经验。有两位校领导被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聘为教育综合评估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在长期的实践中熟悉了函授教育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积累了丰富经验,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奉献的精神。这些都为逻大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记: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务院发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现在人大又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从条例到法反映了什么变化呢?

  刘:2002年12月20号,也就是《民办教育促进法》通过前夕,我到西安参加了教育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研究”课题组阶段性成果交流会。这个课题力图在中国经济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从我国民办教育恢复发展的历程与现实出发,从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的角度,提出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思路、模式及加快发展的保障体系,为国家制定教育政策服务。课题组的成员对《促进法》都十分关注。

  中共中央、国务院1993年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把“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十六个字作为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基本方针。在此前后,第八届全国人大就开始酝酿民办教育的立法问题。当时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杨海波同志抓这个事。他曾担任原国家教委副主任,也是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的总顾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八届人大结束,这个法还没有提到人大的议事日程上。

  后来,国务院委托国家教委搞出来个《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实施。这个条例对于规范民办教育无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些条款逐渐不适应民办教育的发展,如《条例》中对于民办高等教育是限制发展的。这期间,我也参加过《高等教育法》等一些法律法规的立法讨论工作。我们曾经提出建议,把十六字方针中的“加强管理”改为“依法管理”,这样的表述更为积极准确,会更有利于促进教育法制建设进程。

  民办教育立法于1998年正式列入全国人大规划。去年6月,法律草案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后来又经过3次讨论修改,终于在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以近乎全票获得通过。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促进”两个字非常重要,它是对民办教育立法目的作出的明确表述,《民办教育促进法》就是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此法的最大突破是把民办学校的“合理回报”、产权明晰的认定和应该享受的公正待遇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对于民办教育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有人称这个法出台后“民办教育有了法律靠山”。您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刘:当然,《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是我们盼望已久的一件大好事,将进一步唤起全民重视民办教育的意识,对于推动民办教育的发展将起到很大作用。该法的立法宗旨,体现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投入民办教育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完善现代化教育体系,确立民办教育在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教育体制、投资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增强教育活力。同时规范办学行为和管理行为,保护举办者和民办学校及其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其意义不能低估。

  2002年罗大委托《中国法治》杂志社在监狱中开展招生工作,并取得了成效。图为吉林延吉监狱举行第一次考试考场

  《民办教育促进法》在今年9月1日实施。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还会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我们逻大这一段也在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条文,使大家明确其内涵,依法规范自己的办学活动,全面提高办学质量,为我们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记:谢谢您在百忙中接受采访,祝逻大越办越兴旺。


相关资料 刘培育简 介                           

  刘培育, 1940年生于吉林。196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哲学系,1967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哲学所(研究生)。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校长、北京创新思维研究所名誉所长等职,是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1980年以来,主持或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国社科院、教育部科研课题7项。主要著作有:《形式逻辑原理》、《归纳逻辑导引》、《先秦逻辑史》、《中国逻辑史》(第2卷)、《中国古代哲学精华》、《思维技巧》等。著作曾多次获得国家和社科院奖。

  1982年,与几位同道筹办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历任校务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校长。1994年率先开展创新思维教育, 1997年策划“企业发展与创新思维”电视系列教育节目。1998年筹建成立创新思维研究所。曾主编《创新思维导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一、二辑)。是国家教育科学“十五”重点课题“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研究”课题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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