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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头号通缉犯 阜新市公安局原局长毛景祥受审 赃款花光投案自首 庭上显老目寻亲人 |
[ 吴丹 ]
辽宁省头号悬赏通缉要犯、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毛景祥被带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庭,接受公开审判。公诉机关指控他犯有“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庭审共进行了一天,中午12时休庭,下午1时继续开庭。其间,毛景祥的表情显得比较平静,但也多处改供,他的亲友来旁听的并不算多。
庭上显出龙钟老态
刚入被告席的毛景祥便以“年龄大站不住”为由请求坐下,得到审判长的同意。毕竟,他已经是66岁的老人了,头顶已生华发,步态也现龙钟,而囚徒装扮的他早已没了往日披挂威严警服的神气。但庭审开始前,毛景祥几次回头张望,目光中满是期待,终于他好像发现了“目标”,轻轻地点了点头,记者后来得知旁听席上有特意从阜新赶来的他的儿子和女儿。庭审中,毛显得比较认真,有时还会要求对方重复刚才的话,他自称右耳耳聋很严重。其间,毛一次说自己心脏不好要吃药,一次说有前列腺炎要上厕所,法庭数次休庭满足他的请求。
退休局长携妻仓皇出逃
2000年初,这样一份张贴于阜新市主要街路的通缉令在全城引起轰动:“毛景祥,男,1937年8月21日生,身高1.74米,体态较胖,方脸,左上额有5厘米长的疤痕……史淑珍,女,1939年12月生,身高1.62米左右,长脸,肤色较黑……刘学清,女, 1971年6月生,辽宁彰武县人……”
通缉令上所列的头号通缉要犯毛景祥“毛老爷子”的名号当年在阜新可是尽人皆知。他原是阜新市彰武县公安局局长,1993年调任阜新市公安局局长,1998年5月3日,刚刚从阜新市公安局局长宝座上退休的毛景祥在接受辽宁省纪委审查后突然于大连神秘失踪,同时外逃的还有其妻子史淑珍、外甥女刘学清,由此揭开的“毛家警察”黑幕也震惊了全国。据查,1996年9月到1997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时任市公安局局长的毛景祥在阜新公安局严重超编的情况下,竟违纪从外单位调入到公安系统128人,并违纪提干十几人。其中有超过任警年龄的,有以工代干或聘干的,也有学历过低不符合标准的,还有毛的长子、女儿、孙女、侄子、外甥女等亲属十几人。这样一批不合格警察组成了“毛家警察”。他的本为工人身份的女儿毛志茹顶着假文凭、假转干、假提干、假警察、假警衔、假党员的标签,堂而皇之地调入大连市公安局缉毒处任主任科员。原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曾经称其为“六假”警察,为全国造假之最。
30万高额悬赏惊动全国
据了解,毛景祥在任期间于1996年至1997年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数十万元。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6月8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为尽快缉拿毛景祥,2000年1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发布第11号通缉令,将其作为辽宁省追逃的头号人物,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毛景祥的有功人员奖励10万元人民币。为加快破案速度,同年5月,辽宁省公安厅和阜新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小组,并决定将悬赏金增加至30万元。如此高额的赏金在中国警方通缉令中极为少见。
毛景祥潜逃后,涉及此案已被有关部门处理的有原阜新市细河区公安分局局长李中全、阜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陈殿库、阜新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王某、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阜新市刑警支队副政委毛志刚(系毛景祥的长子)、阜新市公安局干部科科长邢某、教育科科长张某、阜新市人事局局长和主管副局长等。
妻患绝症赃款花光
2002年11月25日晚6时,负案潜逃4年半的毛景祥携妻子史淑珍、外甥女刘学清来到阜新市政府办公室,对当时值班负责人说,我们仨人外逃时所带的钱已花光,史淑珍已是癌症晚期,不能让她死在外边,死也要死在家里,所以我们来自首。阜新市有关方面当即将他们妥善看管起来。毛投案后,辽宁省领导当即批示,对毛景祥等异地关押,并由省检察院、省纪委组成专案组,对其经济及外逃期间的问题等进行深入调查。
据悉,几年来,辽宁省公安部门一直没有放松对毛景祥的追捕。由于毛景祥当过公安局长,反侦查能力非常强,外逃初期先后换过六七部手机。而毛景祥最终之所以下了投案的决心,是因为陪他外逃4年多的老伴患了鼻咽癌,已经到了癌症晚期,外逃期间曾做过一次手术,身体极度虚弱,毛景祥感到老伴将不久于人世,自己已经将赃款用光走投无路,逃亡的生活毕竟不好过。11月24日毛景祥从黑龙江绥化给阜新市一位领导打电话,声明自己想回阜新投案自首。念头一经决定,他没有耽搁,立马登上了返程火车。
尽管毛景祥本人在立案之初即外逃不归,但辽宁省纪委和阜新市纪委对其的审查并没有停止。立案当时,主要是调查其在提拔和使用干部,以及为女儿毛志茹制造假档案调至大连市公安局缉毒处工作等人事方面的问题。后来,又发现毛景祥还涉嫌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严重经济犯罪。辽宁省纪委根据毛景祥的违纪违法问题,于1999年4月对其处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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