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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骗局终被严惩 一司级干部为情妇贪污四百万
[ 邱伟 ]

  为了能和情妇长相厮守,一名副司级干部,原国家体育总局下属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林源,在代表本单位进行土地租赁谈判时,编造虚假的中介代理行为,骗取了400万元中介代理费,并和情妇共同侵吞、据为己有。

  一家只做了一笔生意的中介公司

  2000年8月,北京市崇文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国家体育总局下属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林源存在经济问题的举报。在诸多的举报线索中,体旅公司一笔反常的中介费用支付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1997年底,林源代表体旅公司与北京市共青林场达成一项土地租赁协议,令人不解的是,这两家有着13年土地合作经历的单位,竟破天荒地委托中介公司来达成协议,更蹊跷的是,两单位委托的竟是同一家北京市柏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介,而这家中介公司在谈判中几乎没起什么作用。事后,体旅公司向柏森公司支付了400万元中介费。办案人员发现柏森公司在做成这一笔生意后就注销了,人员不知去向。而400万元中介费在转入柏森公司账户后,大部分被转移到吉林省辽源市,这里是林源的老家;其余26万余元以林源的名义在北京通州区西马庄小区购置三居室一套,后来此房又过户给了柏森公司的女会计孙娟(化名),办案组确定这笔中介费里大有文章,林源的经济问题初现端倪。

  一个年仅十几岁的法人代表

  今年48岁的林源是吉林省双辽县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他28岁起就担任吉林省东辽县副县长、县委书记,后任辽源市副市长,仕途可谓一帆风顺,1996年,踌躇满志的林源调入国家体委,任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

  在办案初期,面对办案人员就中介费去向提出的质疑,林源方寸不乱,他一口咬定房子是柏森公司女会计孙娟买的,因1998年北京市商品房不对外地人直接销售,故孙娟借用林源的身份证购买此房,再过户到其名下。至于其余中介费的去向,女会计孙娟称只有柏森公司法人孙一涛对此了解,而孙出国考察还未回国。

  线索断了,办案组及时改变侦查策略,将在初查中发现的林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利用其他政法机关的力量查找柏森公司法人孙一涛。

  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重要证人孙一涛到案。令办案人员感到意外的是,这位柏森公司的所谓法人代表竟是个刚满20岁的毛头小伙儿,据此推算事发时孙一涛不过是个少不更事的孩子。而孙一涛本人对身为柏森公司法人的事竟一无所知。据孙一涛讲,柏森公司的会计孙娟其实是他的姐姐,当年孙娟曾借用过他的身份证,并让他在一份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上签过字。办案人员通过大量的取证工作最终证实中介机构柏森公司实为孙娟的个人公司。

  一段维持多年的“婚外情

  孙娟究竟是何许人也?办案人员经多方了解终于查明,这个比林源小十多岁的女子是和林源维持了多年“婚外情”的情妇。十多年前,孙娟还是吉林省东辽县的一名普通银行职员,后来她和时任县领导、已有家室的林源关系暧昧,林源到辽源市,她跟到辽源市,林源到京后,孙娟也来京并与林源姘居,而林源用中介费在通州买下的那套三居室就是两人的“爱巢”。3年前,孙娟为林源生下了一个儿子。办案组从通州区某医院妇产科调取了产妇孙娟的多份文件记录,上面的家属签名都是林源。此外办案人员还获知,柏森公司所得的400万中介费中有364万元被孙娟之父用于经商。

  经过历时一年多艰难的调查取证,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林源利用职务便利,与情妇孙娟借土地谈判之机,成立由二人操纵和控制的所谓咨询机构“柏森公司”,编造虚假的中介代理行为,骗取400万元中介代理费,并共同贪污、据为己有的真相终于被揭开了。精心设的“局”被戳穿了,此时的林源在提讯时再摆不出官架子了,他干脆闭上了嘴,对关键性问题避而不答。2002年6月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林源涉嫌贪污罪、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2年12月17日,法院认定被告人林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事实真相,虚构中介事实的欺骗手段,贪污公款400万元;并伙同他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虚报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院以贪污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林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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