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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私人保镖身份尴尬人大代表建议立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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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黎明 ]
司机?秘书?还是私人保镖?近年来,活跃在老板左右的这一群人越来越引起关注。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认可,私人保镖行走在法律的边缘无序状态。广东省人大代表李德锋日前提交建议呼吁,正视私人保镖的存在,并抓紧制定《保镖条例》,建立保镖行业统一准入制度和行业标准,推行保镖持证上岗制度。有关部门表示,赞同在私人保镖发展问题上予以引导和规范。
广州私人保镖不下5000
据李德锋介绍,在广州,活跃着一批大多以司机、秘书的身份出现在“老板”左右的“私人保镖”,行内人士估计,在广州人数不少于5000人。在广州聘请保镖者多是文艺界名人,企业家和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其中尤以外资、独资和三资企业的老板居多。李德锋认为,私人保镖的出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市场广阔但缺乏规范
李德锋说,私人保镖实际上是对社会治安管理的一个有效补充,应该是合法的。据李德锋介绍,在国外,私人保镖已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而上海未来10年内私人保镖需求量大于60万人。但目前由于缺乏相关的规范与依据,私人保镖的身份未能得到社会的肯定和承认;工作标准尚无明确的界定,私人保镖行业的从业人员囿于自身的素质和他们的实际工作需要,只能在老板和法律之间权衡。
再加上保镖工作本身的危险性和一些工作内容的复杂性,难以在老板命令与法律之间统一,往往会作出一些与法律规定不符的事情来。再有,黑社会背景的人也可能混入私人保镖队伍。私人保镖用枪打死无辜者,甚至绑架老板、打死自己雇主的事情都曾经发生过。
建议制定《保镖条例》
李德锋认为,该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私人保镖身份地位不能得到承认;二是私人保镖由谁来提供,怎么做?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等并无规定;三是整个行业处于行走在法律的边缘无序状态。
在此情况下,政府应承认私人保镖的存在。建议制定《保镖条例》,从私人保镖的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私人保镖资质认定、私人保镖工作程序和内容进行规范,制订并建立行业统一准入制度和行业标准,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出一个严格要求的自律机制,成立行业协会,机构归公安部门管辖,像保安公司一样,对整个行业进行规范、引导、监督和管理。
私人保镖有望纳入管理
近日,有关部门对代表的建议作出答复表示,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私人保镖”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既没有予以确认,也没有明文禁止。1999年4月2日通过的《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了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人员不得从事带有私人保镖性质的活动,但对私人保镖是否合法并没有定性。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表示,赞同政府在私人保镖发展问题上应当予以引导和规范,建议对私人保镖的合法性和行业规范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和论证,在条件成熟时制订专门管理法规或者对《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将私人保镖服务纳入条例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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