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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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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政策性文件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合法兼职

  江苏省日前出台一项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出政府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从事兼职工作,获取合理回报。



  这项文件规定,全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岗位都要公开招标。所有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权益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提供劳务等兼职工作,获取兼职报酬。兼职兼薪活动可由单位统一组织,可以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推荐,也可以由个人联系进行。

  江苏省目前有各类事业单位近5万个,从业人员150多万人。这项改革首先在其中的3家单位中试点进行,条件成熟后,才在全省事业单位中推行。不过,文件也明确规定,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在实行兼职兼薪制度之列。
          
辽宁事业单位人才可出租

  社会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从事特定工作,事业人员也可以在社会兼职兼薪,老工业基地辽宁不久就会出现这样一种人事自由流动的局面。辽宁省人事部门昨天宣布,事业单位可以向社会租进所需人才,也可将富余人才向社会出租。人事专家分析,租赁制将实现事业单位与社会人才的互连互通。

  在辽宁省人事厅出台《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的若干政策和措施》,事业单位可因项目或特定任务,采取签约制、项目承包、聘用客座等方式聘请或租进社会人才,所租赁人才不占编制名额,任务完成后与单位解除关系,在支付报酬上,单位可以与本人协商确定。同时,事业单位也可向社会出租人才和智力,可从中提取相应酬金,其余酬金由兼职人员领取,实行兼职兼酬。

  辽宁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处处长王育仁说,实行事业单位的人才租赁制,一方面可以避免单位因特定项目招入相应人才就要养他一生,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单位富余技术人才的闲置浪费。实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灵活机制,可以使每一个人都能才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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