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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新规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将实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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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从县市人民政府到省政府将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要对其考试和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这是记者日前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据悉,各级政府将制定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预案。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一年内发生3次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第3起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人民政府,要向省级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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