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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开新篇
教育部法制办主任孙霄兵博士访谈
[ 梅淑娥 ]

    记:孙主任你好。“五一”前约了几次,说今天见面。这段时间你们挺忙的。

  孙:这段时间确实事情多。你给我联系时我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外地出差,到海南、浙江。碰巧再加上我们这段时间正好搬家。你看这屋子里挺乱的,东西还没收拾好。真是不好意思。

  记:上次来时你们还在老楼,这次已经搬到新楼上办公了。祝贺乔迁之喜。

  孙:谢谢。

  记:孙主任,我前段时间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你写的一篇文章,是关于依法治校方面内容的。我认为论述得非常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孙:你说的可能是《中国高等教育》杂志。去年以来,我给报刊写了一些关于依法治校方面内容的文章,感谢你的关注。

  记: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出现了全新的局面。教育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你能介绍一下目前我国教育方面的立法情况吗?

  孙:我们国家对教育法制建设非常重视,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里,就有许多关于教育方面的论述。除此之外,有教育方面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还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等十几部法律法规,以及去年刚刚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另外我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涉及教育的内容。目前我国教育方面的立法可以  说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记:我知道教育部去年下半年出台了一个依法治校方面的文件,据说这是教育部出台的第一个依法治校方面的文件,也我们国家第一份关于依法治校内容的规范性行政文件,请你重点谈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孙: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成设的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利关系的能力。实行依法治校,说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教育法治校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动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予盾,维护稳定。

  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治校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2003年7月下旬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样一个正式文件。去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目前我国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工作已经出现了一个的可喜的势头。

  记: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的要求是什么呢?

  孙: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邓中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我们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记: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关键在于要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你们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呢?

  孙: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其次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要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要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做到互相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校董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中小学要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依法治校的关健在于转变观念,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课堂列入中小学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必修课内容,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制度;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学校领导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的重内容,把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校长、教师考核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学校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权益的犯罪行为。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学校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件、保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或者漏报。

  学校要建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小学一般不许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高等学校依法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应当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记:前段我看到北京一家报纸上登了一篇文章,通栏大标题是《一大学生向教育部讨要学籍》,导语里就提到“将教育部推上北京市一中院被告席”。当然,我了解到这个案子后来已经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被法院驳回。近年传媒关于教育部门吃官司的报道连续不断,教育部站到被告席上大概有多少次?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孙:涉及教育部的案子也经常有,具体多少数字我没有统计。近几年来涉及教育部门的案例是一个增长的态势。这种现象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明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吧。

  记:前一段教育部门加大了治理乱收费的力度,得到了社会的赞扬;又在城市推行外来人口子女上学享受优惠待遇的措施,受到老百姓的称颂。相信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深入,必然会出现一个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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