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午报记者 李一然 本刊记者 艾双新)有一技之长却要走歪门邪道,自然没好结果。5月8日上午,一个盗车52辆 ,价值1348万元的特大盗车团伙的11名盗车贼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六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其中两人原是北京一家汽车修理中心的修车工。
这是一个人员众多,分工明确的盗车团伙,有负责盗车的,有负责销赃的,有负责伪造假车牌照、假行驶证的。做案时,他们自配车钥匙,专对本田、凌志等豪华轿车下手。作案地点从北京远达广州、珠海等四省九市。
32岁的广东省农民蓝勇辉,从1995年8月至2003年5月间,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汽车19辆,其中凌志牌400型小客车10辆,本田牌小客车8辆,云岗王小客车1辆,价值共计626.65万元。27岁的河北农民刘青松和20岁的湖北农民程长青原在北京一家汽车修理中心当修车工。为了获取巨额钱财,他们使用自配车钥匙的手段,一年里,竟盗窃本田等豪华轿车33辆,然后低价销往全国各地。
宣判后,一名案犯的前妻向记者哭诉说,虽然她已离婚了,可他俩的12岁的孩子,在得知其父犯罪后,觉得没脸见人,多次企图自杀。为了孩子,这名案犯的前妻恳求记者别写案犯的名字,因为孩子的路还很长。
大量事实证明,一个人犯罪,在给他人带来灾难时,也同时时给自己的亲人,带来无限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