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关于我们过往期刊
最新期刊
2013年第一期
立法动态 | 本刊特稿 | 法案评说 | 法治观点 | 法治广角 | 法治论坛 | 法治前沿 | 反腐倡廉
首案报道 | 执法先锋 | 执法聚焦 | 举案说法 | 法治频道 | 企业维权 | 人物访谈 | 海外法治
·法治维权·
石家庄桥西区孔寨村违规建房...
安新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县...
陈国旗起诉安新县国土资源局...
农民企业家起诉安新县国土资...
朱新虹走上维权之路
三河市法院不立案裁定被撤销
别让家庭暴力毁灭一切

  电视连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播出以后,社会反响很大,您在生活中看见过这样的镜头吗?也许没有。但是它确确实实地发生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甚至比文学作品里的更可怕、更严重。这里有一组数字也许能让您意识到家庭暴力现象的严重性。在我国将近3亿个家庭中,30%以上,也就是8000多万个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一项研究报告则指出,全球有6000万妇女失踪,她们可能己经被自己的家人杀害或者遗弃。

  这些被虐待的妇女要么忍气吞声,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要么在精神崩溃之下以暴制暴,酿成大错。

  这里记录了本刊记者在内蒙和广东采访到的真实案件。

  贾淑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一名小学老师,因汪堪长期遭受丈夫高永亮的殴打和虐待,举刀将丈夫及其情人杀死在家中。

  2000年10月16日下午6时许,下班回家的贾淑芳看见丈夫高永亮又带了一名女子回家,气愤的她与丈夫争吵起来,他们从家里一直撕打到大街上。被周围的人拉开后,晚上10点左右,贾淑芳回到镇上自己开的婚纱店中。没过多久,高永亮孔带着那名女子顺到婚 纱店。当双方再度发生争执时,高永亮拿起菜刀威胁了贾淑芳,然后和那名女子一起回到里屋休息。

  此时己经是深夜,坐在外屋沙发上的贾淑芳越想越气愤,终于失去理智,她举起菜刀,砍向了熟睡中的丈夫和那名女子。

  2001年9月2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贾淑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贾淑芳不服,提出了上诉。

  2001年10月,记者前往呼市调查,走访了法院、学校、街道,以及贾淑芳长期遭受丈夫的欧打和精神摧残,是直接造成这名小学老师犯罪杀人的动机。

  据贾淑芳母亲介绍说,高永亮(贾淑芳的丈夫)不仅是对家人有暴力行为,对外人也经常动不动就拿菜刀找人家去,甚至还打过他的父亲。曾有一次,高永亮当着贾淑芳父母的面,一脚 把贾淑芳踹进热水锅时,造成严重烫伤。

  当记者问贾淑芳为什么要嫁给高永亮时,贾淑芳哽顺地说:“当时,不知道他名声这么坏,后来知道了,他就经常威胁我说,如果不嫁给他,俺们家就甭想好过。”

  2001年底,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贾淑芳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贾淑芳有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客观事实,并在遭受家庭暴力和精神伤害的情况下激情犯罪。因此认为,原审判 决定罪准确,但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的,改判贾淑芳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贾淑芳这一案件并不是有关家庭暴力的唯一的或者然的案件。2001年,北京市房山区一名农民梁甫华因为怀疑妻子有外遇而常常打骂妻子。2001年1月4日,梁甫华酒醉后又开始打骂妻子,他用板凳、皮带对妻子的头部、背部、四肢进行野蛮殴打,从下竿5点一直打到凌晨1点多,逆来顺受的妻子缍被他殴打致死。

  1996年,湖南长沙的一位妇女被丈夫长期欺辱,仍然忍气吞声,最后还是被丈夫从高楼上抛下身亡。

  陕西咸阳市一名女青年为了离婚离家出走半年多,没想到竟惹怒丈夫,被丈夫找到后残忍连捅16刀,幸亏抢救及时才保住了性命。

  而在浙江打工的阳建军因怀疑妻子对己不忠,凶残地用刀割下妻子的鼻子。2002年4月4日,阳建军被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广州市郊的马务村,我们跟随广州市法律授且中心的律师来到当事人冯春的住所。

  冯春莲与丈夫结婚十多年,经常遭到丈夫肖某的毒打,殴打的方式也由明伤向暗伤方向发展,痛苦的家庭生活使冯春莲决意离婚 ,但肖某不但不同意,反而变本加厉地迫害妻子,甚至还威胁、恐吓所有想帮助冯春莲的人,并企图霸占所有财产,这一切使得冯春莲每日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造成冯春莲家庭破裂的另一个原因是肖某在外出现了包二奶的情况,使得这个家庭走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最上冯春莲无法忍受的是丈夫明目张胆的把女人带回家住,并丧心病狂的当着12岁的孩子的面过性生活,给冯春莲的精神上造成了更回严重的摧残。肉体的虐待,精神的摧残,使冯春莲当时的生活苦不堪言。这时在当地妇联组织及时地伸出双手,在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支持下,使冯春莲毅然走上了法庭。2001年12月,法院依法判决肖某与冯春莲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平分,并赔偿冯春莲精神损失25000元。自此,冯春莲缍摆脱了噩梦般的生活,法律维护了弱者的尊严。

  贾淑芳和冯春莲是有着相同经历的不幸女人,但结局去迥然不同。
   
  在众我的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人往往求告无门,陷入孤立无援的处境中。而传统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思想,又让那些本来可以阻止事态发展的司法人员,竟然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暴行或容忍、或视而不见。在贾淑芳的案件中,不堪虐待的贾淑芳曾经多次报案,结果都被以“家里事”为由不予受理,走投无路的贾淑芳最终自己拿起了刀,酿成了家破人亡的悲剧。

  很多受害人之所以隐忍不告,不是因为她们对欺辱她们的人还有幻想,还有感情!而是她们对家庭以外的社会能够提供多少真正的帮助感到迷茫,尤其是对求助无望之后势单力薄的现实感到恐惧。





Copyright © 2004-2011 zgfz.cn,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治出版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0498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