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国,反家庭暴力的举措多种多样。受害者可以通过妇女避难所、热线电话和警察监督体系求助,还能够得于医疗、心理等多方面的治疗。人们也都意识到了,反对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在美国,被殴打妇女运动兴起于20多年前,它成为成百上千陷于家庭蛤力、虐待关系中妇女提供了申诉她们痛苦经历的机会,并建立了第一批妇女的避难所,在全国设立了24小时紧急热线电话。今天,美国己有社区为基础的家庭暴力项目1800多个,提供危机介入、声援、支援等服务,紧急避难所己经增加到1200多个。
美国国会还通过了《对妇女的暴力法令》,在法令里,政府第一次承认基于性别的暴力是对妇女公民权的侵害,并保证妇女暴力项目及救助服务的资金提供。此外,越来越多的国家级专业性协会,如美国医药协会、律师协会、精神病研究会等,把家庭暴力列为他们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1993年,美国政府还出资兴建了家庭暴力资源中心网络,为以社区为基础的家庭暴力项目和州际联盟提供技术性支持。
加拿大则在1991年开创了一项叫做 “白丝带”的活动,一群男子佩带白丝带,以此作为反对男人对妇女施暴的象征。此后,“白丝带”活动在欧美国家广泛开展,并在联合国机构的支持下由妇女组织传播到亚洲,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为消除对妇女暴力而开展的主要面对男子的宣传活动。
1993年,加拿大还出台一个政策,名称为“容忍度为零”的政策,也就是说,只要家庭暴力,一经发现,就不分轻重,必须立案,同时,警察有权力入室制止;而一旦丈夫对妻子有施暴的前科,那以后夫妻离婚时,用于家庭生活的房屋将全部归妻子所有。
现在,美洲地区的国家己经通过了目前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关对付妇女暴力问题的公约,该地区的22个国家在该公约上签了这,11个国家己缔交了本国的批准书。
英国只有5600万人口,1093条热线中就有143条妇女热线,还有覆盖全国的250多个妇女避难所,组成网络,关注和帮助所有正在遭受暴力威胁的受虐妇女和儿童。并且提出法律、政策补充草宁,推动国会接受和实施。
家庭暴力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还涉及到受虐待妇女的人身安全、经济、工作、住房、医疗、孩子抚养教育等多方面问题。为此,在英国利兹市设立了“多机构合作项目”,以多机构合作的方式来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为受害妇女提高全面的帮助和保护。另外,1999年,利兹市弄创了英国第一个家庭暴力法庭。专门的家庭暴力法庭有两大好处,一是保证了家庭暴力信息归类的质量与效率,二是可进行专门的鉴定。
还有一种独创的“警察监督家庭暴力反复受害模式”。首先,警察部门负责家庭暴力问题的协调人根据报警的次数,将事件规划为不同的干预等级,报警一次分为一级,报警两次为二级,报警三次为三级。警察的干预力充随着级别的增强而增强。在第一级中,协调人分别给受害者和施暴者各发出一封信,同时信件中还会附上一张信息卡,上面有如何应对紧急情况、求助电话、妇女避难所等信息;写给施暴者的信,标志着公众权威对家庭暴力的谴责和警告。如果暴力升级,干预也会升级,除了上面的信件外,社区警察会探望受害者,要求邻居等提供帮助,中果有类似的情况发生,立即联系警方。行为严重的施暴者会受到逮捕。
在70年代澳大利亚某些地区还有一条习惯法,只要男人打老婆用的棍子不比他的大拇指粗,那么他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而民音更有这样一句俗语:女人就像核桃树得天天打。1973年起,澳大利亚开始有人关注妇女在家庭中的状况,1981年澳大利亚出台了一个立场性的文件,对“针对妇女的暴力”作出了界定。1983年新南威尔洲的法庭开始对家庭开始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干预,受到虐待的妇女可以向法庭申请“保护令”。
韩国妇女组织一直致力于推动关于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的立法活动,她们认为家庭暴力的立法活动,她们认为家庭暴力不是私人纠纷,而是公共权力管辖范围内的刑事犯罪。韩国于1998年7月1日《惩罚性暴力及保护受害人法例》生效,使受害妇女有权利得到保护。
在菲律宾,反家庭暴力妇女组织己不断增多并加强了介导工作。菲律宾虽还没有像亚太地区一些国家那样有针对家庭暴力的问题进行干预,受到虐待的妇女可以向法庭申请“保护令”。
韩国妇女组织一直致力于推动关于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的立法活动,她们认为家庭暴力不是私人纠纷,而是公共权力管辖范围内的刑事犯罪。韩国于1998年7月1日《惩罚性暴力及保护受害人法例》与《防止家庭暴力及保护受害人法例》生效,使受害妇女有权利得到保护。
在菲律宾,反家庭暴力妇女组织己不断增多并加强了介导工作。菲律宾虽还没有像亚太地区一些国家那样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但是88年生效的新《家庭法》确定了丈夫和妻子的权利,并为被殴打的妻子提供特别救助。1989年,菲律宾建立了第一家面向妇女的危机中心。中心提供一整套干预项目,包括女性主义咨询,压力与紧张低心理疗法,临时避难所,幸存者支持小组,医疗和法院帮助等。咨询通过热线进行,或通过面对面的交谈与小组进行。另外还通过跳舞疗法和入静打坐等东方特有的方法帮助减轻受害者的心理压力。
1985年的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妇女暴力问题真正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1993年12月,联合国大会采纳了《消除妇女暴力的宣言》,宣言第一次明确提出什么是对妇女的暴力,并号召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采取特别措施,防治暴力的发生。1995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则向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明确提出了消除对妇女暴力的行动的措施。
据今为止,消除家庭暴力,除了政府和国家的重视及行动之外,非政府组织也己制订了策略方针,并付诸行动。从非州的肯尼亚,到北美的加拿大,各种各样的基层项目,如“模范家庭计划”、“儿童热线”等都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