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利润不仅来自货物本身。更来自其中的商标,专利或版权。
近20年来,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渐突出。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海关加入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队伍,参与保护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只有权利人意识觉醒,积极主动维权,海关执法才有坚实基础,知识产权也才能得以有效的保护。
权利人,你备案了吗?
备案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起点,到2001年底,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开展了7年,海关总署的备案数是2615件。资料表明,目前已注册的专利为130万份,已注册商标为160万份,其中有多少是需要保护的,海关总署知识产权部门的负责人也无法告诉记者确切的数字,但几乎可以肯定,2615件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
备案对权利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翻开从1994年至今所有报道过的知识产权案例,不管案值大小,过程繁简,模式无非两种,权利人备案——申请海关保护或者海关主动保护——海关执法;要不就是权利人没有备案——侵权商品抢占出口市场——经济利益受损,可谓千篇一律。与走私不同,大部分情况下,侵权货物都是大摇大摆经过海关,如果权利人已经在海关备案,一旦发现侵权货物,海关就可以在口岸扣押,无需更多波折。占地利之便,海关对保护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有着天然的优势。而权利人是否备案就是海关保护的起点和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备案的费用为800元,保护期限7年,在保护期结束前申请,可免费延展。也就是说,800元,权利人就可以给自己的知识产权买一份终身保险。
海关备案如此优惠,如此重要,数量却那么少,让人不禁要问,权利人为什么不备案?海关无奈,2001年截至11月,深圳市就有2100余项专利申请,其中仅发明专利就有800余项,竟无一项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单纯的抱怨权利人保护意识谈薄没有意义。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才是关键。症状之一是不了解有关程序。目前在海关总署的公开网上已经有了知识产权专栏,不仅有相关法律解释,还可以在线下载备案申请书。各海关也加强了宣传工作。症状之二是担心手续繁琐。这一点,海关正在改进,据知情人士透露,备案手续简化工作正在进行中。便更主要的症状还是权利人的侥幸心理。因为还没有切肤之痛,就没有需要海关保护的紧迫感。等着亡羊补牢,而不是防患于未然。但许多的时候,牢还没有补好,羊就已经没有了。这样的例子,几乎可以随手拈来,以人为镜,但愿别人惨痛的经验会惊醒尤在梦中的权利人。
——“七色花”新疆制漆业知名品牌。因毗邻对油漆需求量较大的中亚各国,借地理之便,大力开拓中亚市场。由于质量上乘、价格适中,深受中亚客商的喜爱,大量出口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各国,有关相当不错的市场前景,自然引起了其他油漆企业的垂涎。但该企业只知埋头经营,却不懂得保护知识产权,让海关挡住假冒产品的支路。几年之间,来自国内的假冒产品不仅以低廉的价格抢占了市场份额,恶劣的品质还败坏了“七色花”的名声。曾经畅销的产品被禁止进口,开拓中亚市场的数年苦心也付之东流。
——“虎头”牌电池,广州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名牌产品,享誉海外市场,在非洲国家尤其畅销。近年来,假冒“虎头”电池让商家伤透了脑筋。据海关统计,每年出口1亿美元的“虎头”牌电池中,有50%系侵权假冒产品。假冒电池质量次、成本低,其售价往往低于正牌20%至30%,逼得正宗的名牌产品也不得不降价。“虎头”牌电池每年因降价而减少创汇就达2000万美元。更为严重的是,在鱼龙混杂、真伪难辨的情况下,某些国家对中国商品不得不采取“一锅端”的政策。“虎头”牌电池已被某些国家亮出了红牌。面临着被逐出国际市场的危机。
——“麻雀333”订床单,上海家用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的拳头产品,年出口额达800万美元。后因假冒肆虐,年出口额降至300万美元。
创业难,守业更难,被假冒产品在出口国和消费者心目中坏了形象,要想从头再来,难上加难。不如早借海关利剑,斩断侵权黑手。
——羊城牌、星群牌中成药是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1959年就注册的名牌产品,年出口额曾达到1200万美元。但近年来因受假冒产品侵扰,出品额下跌至300万美元。不堪其苦,该公司向广州海关进行了知识产权海在备案,备案后一个月内,连续有两批侵犯羊城牌、星群牌商标的货物被查获。有了海关护航,2001年一季度,该公司的出口额就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
——广东省鹤山市银雨灯装饰有限公司是江门海关辖区内一间大型台资出口企业,其产品多数具有专利权。该企业曾在国外市场发现大量仿冒产品,严重影响了厂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虽多次求助于当地有关执法部门,但收效甚微。
去年底,他们得知中山某厂正在仿制自己的专利产品准备出口,情急之下,向海关求助。江门海关伸出了热情援助之手,一方面指导企业办理知识产权备案手续,另一方面,由于仿冒产品出口日期副近,在同总署协调加快备案的同时,江门海关紧密配合,及时沟通情报。在备案申请批准后的第二天,即在中山口岸查扣正准备报关出口的侵权货物,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力。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时出口有限公司的“银河”牌涤纶布,自1957年至今该公司累计出口20多亿美元,仅1985年一年的出口量就达到1.3亿美元,成为中国纺织品面料出口质量的一面旗帜。近几年来商标屡遭假冒侵权,1996年“银河”产品出口总量一度曾下跌至3000万美元。为了维护企业的利益,在进出口环节卡断假冒产品的毒流,该公司在海关总署进行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其产品得到了各口岸海关的有力保护。备案后,上海、天津、青岛、宁波、深圳等各地海关查处假冒“银河”商标40余起,案值近3000万元人民币,假冒侵权行为被有效遏制。2001年,“银河”产品出口再度超过1亿美元。
在海关总署备案的2615件知识产权中,中国大陆地区有1530件,其余来自美日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尤以美国备案数最多,截至2001年为433件,其次是香港地区、台湾地区和日本。海外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由此可见。不仅如此,72家在华著名品牌还成立了优质品牌联合会,以协会的形式定期同海关沟通,加强合作,以期更好地获得保护。事实证明,这些知名品牌在中国的保护效果是显著的,他们的经验值得国内企业借鉴。
——2001年5月14日,美国耐克国际有限公司驻广州办事处知识产权部的魏瑞翔经理专程来到宁波,感谢宁波海关为该公司查获价值43万元的假冒“NIKE”(耐克)商标运动鞋12000双,并到现场察看了假冒商品。
这起侵权案是宁波海关于5月9日通过布控查获的。当日,浙江丽水某公司向宁波北仑海关申报出口至乌克兰货柜一个,货名为鞋子。海关在对货物倒箱查验时发现,揭去箱面部分伪装货物,里面所装859个纸箱全部是标有“NIKE”商标的运动鞋,共计12000双。宁波海关立即对这些产品进行了扣留,经过调查证实是假冒的“NIKE”产品。据统计,1999年到2001年4月,全国各口岸海关查扣的假冒“NIKE”产品的案件数66起,其中厦门海关查获30起,占案件总数的近一半,居全国海关之首。
——2—0—万只印有“PHIL-IPS”字样的假冒启辉器,在南京市飞东照明有限公司厂区公开销毁。这批假冒产品是南京海关于2001年2月底查获的。此次公开销毁的产品是中国在进出口环节中查获的最大一起假冒飞利浦产品。为此,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专门致函中国海关总署感谢南京海关对该案的积极查处。他们表示,飞利浦产品在全球家喻户晓,但假冒侵权问题一直阻碍着该公司业务在中国的发展。此次是中国内地海关首次查获如此大量的假冒飞利浦产品,南京海关的出色工作使此案的处理结果令他们非常满意,而且飞利浦太及荷兰总部也对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大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