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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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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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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虹走上维权之路
三河市法院不立案裁定被撤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重点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进综合司司长徐愈3月20日在北京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被列为国务院二00六年一类立法计划,有望今年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将对政务信息公开做强制性要求,原则是以公开为前提,不公开为例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通过立法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开发,解决部门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瓶颈问题。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将打破信息资源垄断,逐步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水平,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为公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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