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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和谐乐章
北京二中院办理来信来访工作纪实
[ 本刊记者/赵新民 朱延琦 特约记者/朱希君 车苗苗 摄 ]

 

  世界上什么样的音乐最悦耳动听?和谐的曲子才能让听众享受到艺术带来的愉悦。


  世界上什么样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和谐的社会才能保证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满、安居乐业的生活。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意,积极开展来信来访工作,听民情、维民权、赢民心,奏响了一曲和谐的华章丽音。


  一封“没抱太大希望”的信换来了让当事人“看到生存的希望”的处理结果。这背后凝聚着北京二中院法官拳拳的司法为民之心,昭示着法院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担扛在肩上的决心。


  今年
117日,北京二中院院长王振清收到张某等12名北京某公司下岗职工的联名来信,反映该院判决公司与他们解除劳动协议后,他们已经两年没有收入,又因为过了两个月的申领期限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生活毫无着落,要求恢复身份,并补发拖欠的工资、福利及医药等费用。他们在信中,言辞激烈,说如果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只能用鲜血乃至生命来换取自己的要求。


  接到这封信后,王振清院长当即批示,请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告结果。纪检组长唐柏树马上找来该院法官徐冀,多次共同研究案情。研究的结果为:判决处理没有错误。该公司因资产重组转换,新设立的公司承继其权利义务,并与张某等人解除劳动协议无不妥。王振清院长知道结果后,叮嘱一定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


  1
26日,徐冀与12名职工中的代表进行谈话,从法律到政策,从法律理论到具体规定,耐心细致地给他们讲解,经过近3个小时的工作,代表们终于心服口服。但面对无着落的后半生,他们恳请法院能够从中协调,争取领取失业救济金。


  徐冀立即向王振清院长作了汇报。王振清院长当即指示:失业救济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这个问题虽然不是我们的职权范围,但为了群众的利益,应与相关部门联系,争取予以解决。既使做不下来工作,也应向当事人解释清楚。


  1
27日,北京市二中院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公函,通报情况,希望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考虑当事人因诉讼而未及时领取救济金的特殊情况,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该局收到公函后及时进行研究,
224日决定对12名职工按特例准予办理失业保险登记。该局相关人员说:“法院的意见是从大局着眼,从群众利益、社会稳定考虑的,给我们提了个醒,我们也完善有关规定,即日下发。”


  当事人得知此消息后,发自内心地感谢说:“我们写信,压根就没抱什么太大的希望。以为你们不会管,甚至不会看。事实让我们相信,法院是讲理的地方,让我们看到了生存的希望。”

 


  至此,一桩以死相胁的群体上访案在院长的亲自督办下得以到平复。


  北京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振清是一个低调谦和、求真务实、积极主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实干家。近年来,他身体力行,用实际行动当好“排头兵”,凡是当事人写给他的信,他封封必读,件件都要听结果。许多当事人被他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感动,纷纷写信感谢。


  在院里不同的会议上,王振清院长多次强调:法官应肩负“定纷”和“止争”的双重职责。如果“纷”定而“争”不止,说明工作没有做到位。因此,他要求该院法官注重选择最佳的判决结果,注重整个审判过程的说理释法,并把文书质量和说理释法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的范围。


  近年来,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信访问题日益突出,信访人与接访部门对立、对抗,喊口号、穿状衣、打横幅、撒泼打滚、以死相胁等现象屡见不鲜,已经成为影响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杂音”。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是其天职,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谐是其应尽的政治任务。


  北京二中院党组准确理解党中央对相关工作的政策精神,深入认识,坚持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始终把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责任扛在肩上。


  多年来,来信来访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许多上访人多年多次上访,有的上访几十次;有的思想偏执;有的夫妻分工上访。历经多次复查,
90%以上的案件均不存在判决上的问题,要能够解决早就解决了。法官中抱怨、畏难和厌战情绪明显。

“彻底解决来信来访问题,确实难!但难也必须想办法解决!这是党交给我们的政治   

任务,是对我们司法能力的一次真正检验。”王振清院长如是说。


  按照“定计划、定人员、定指标、定期限、定责任”的“五定”要求,该院从民庭、立案庭、审监庭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按照息诉罢访的要求,专门处理过去虽经审查,但因种种原因问题仍无法解决的信访案件。对于新产生的信访案件,则由原审承办人“一包到底”,促使承办人提高审判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王振清院长形象生动地把处理信访案件比喻为攻克碉堡,充分显示了完成该项艰巨任务的坚强决心。

 


  北京二中院院党组委托副院长淳于国平专门负责信访的处理工作。淳于国平副院长是个精于办案、能于办案的行家里手。他带领“灭火队员”打破常规,拓宽思路,复查案件但不拘泥于案件复查,而是把处理信访案件当作践行“三个代表“和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穷尽一切努力开展工作,力争息诉罢访。


 

  处理信访案件难,难就难在信访人的思想工作难做。据统计,在北京二中院去年处理的信访案件中,半数以上涉及信访人的住房、工资及劳动安置和保障。尽管这些案件处理并没有错误,但由于涉及信访人的切身利益,要使他们息诉罢访相当困难。


  为了完成党交给的这项神圣的工作任务,案件承办人只要一接到任务,即迅速投入工作,风雨无阻、周末不休、病疾不顾、家事不管。去年“两会”前夕,为了妥善处理
21件信访案件,承办人利用32728日两天周末时间,顶着五级大风来院加班。在“两会”前短短的一周内,他们调查、走访、谈话和研究案件共计50余次,稳定了信访人的情绪,为“两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了保障。


  为了实现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案件承办人穷尽一切可能的办法,以百折不饶的执着,始终满腔热情地做工作。尽管许多事情超出了法院的职责范围,但只要有益于社会的稳定,有益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就尽力去开展工作。拉网似的追寻信访人,“蹲坑”似的调查取证;传教士般的法律解释,拉家常似的长谈;远赴外地动员亲属做工作,利用周末协商信访人的单位共同解决信访人的困难;白天办现案,夜访信访人……所有能想到的、能做到的全都想了、全都做了。
60多件信访案件,调查、走访、谈话、开庭和集中研究1000余次,每案20余次,出访次数最多的达到49次。


  诚心真情融化坚冰,坚信执着战胜偏执。许多信访人为北京二中院的办案作风所感动。一上访
20多年的当事人说,二中院变“上访”为“下访”,好!许多多次上访的当事人动情地说:“冲着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再也不好意思上访了。”


  经过不懈的努力,
2004年每一件信访案件在北京二中院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天方夜潭”在这里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现实:


  按照“有错必改,有错必纠”的精神,提起再审
4件案件;


  经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息诉罢访
14件;


  属无理缠诉,在穷尽一切工作方法的前提下,转入日常教育管理阶段
27件; 


  经多方查找,在该院查无此案和信访人查无下落
13件。


  信访案件犹如充满问题和矛盾的漩涡,没有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只能身陷其中、难以自拔。北京二中院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趟“险滩”、避“暗礁”,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信访案件个个是难啃的“骨头案”,特别是重点案件和案件中的重点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北京二中院认识到,重点、难点问题的破解,呼唤工作方法的完善与创新。该院把寻找到合适的办案思路和工作方法,比喻为过河找到了“桥”和“船”。这样的“桥”和“船”,北京二中院找到了不少:


  集体“会诊”定预案。去年
6月,北京二中院处理的刘某医疗赔偿再审案,得到了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的亲自批示,该案成为“执法为民”、“有错必纠、有错必改”的典范。


  这起案件能够办结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该院实行的集体“会诊”定预案制度。在此案中,北京二中院两次对该案进行“会诊”,最终确定从该案存在的瑕疵着手。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核实和研究工作,该院认为医院病历不全使当事人难以举证,且医院聘用没有行医资格的人员为医生,具有过错,应由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二中院审  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此案提起再审。


  在再审过程中,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承办人多次赴顺义与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一方面对医院讲大局,讲法律,促使其认清形势,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能够主动赔偿;另一方面给刘某及其女儿讲清法律规定,让他们依据事实和证据提出要求,不能一味坚持过高的诉讼请求。


  经过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并与医院的上级单位党委和刘某所在村的基层党组织沟通联系,在有关党组织的支持下,在各方力量的配合下,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一起多年上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悉,
2004年,北京二中院主管领导主持,对全部案件前后作过10余次集体“会诊”。这样预案在先,承办人都有较为充分的心理准备,件件案情清,步步方法明,掌握了先机和主动权。


  精心调解巧结案。北京二中院通过耐心调结的“父子案”成为全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中第一个调解成功的案例。


  父亲杜某生性极为固执,因拆迁安置房与其子产生纠纷,遂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腾房。由于其子无其他住房,不具备腾退条件,两级法院分别于
19971998年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但老人不依不饶,以自己是教授,应当享受120平米的住房,儿子的房,应由其单位解决等为由,坚持申诉、上访近6年。期间,北京二中院和北京高院亦复查过,均驳回其申诉。


  由于其申诉要求未得到实现,老人对法院充满了对立和抵触情绪,曾20余次到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北京二中院与杜某进行了联系并谈话,向其讲明了来意,并表明了法院复查此案的诚意,初步缓解了其情绪。通过阅卷、调查和初步谈话,案件承办人了解到杜氏父子房屋纠纷的真正根源在于家庭内部矛盾。杜某认为其儿子对其不孝顺,因此不让他住其租住的房屋,并坚持认为儿子的房应由单位解决,非要让儿子搬出去。而其儿子认为:你是我老子,我单位没有房,自己又下岗,无钱买房,住你老头的房理所应当。于是,父子俩就这么憋着劲互不说话多年,积怨甚深。

 


  针对他们纠纷的根源,案件承办人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
5次出访当地居委会、派出所、杜氏父子各自的单位,对杜氏父子的工作情况、一贯表现、性格特点以及单位房补和公积金等情况,开展了详尽的调查。了解到其子单位并非像其所说有房可分,且亦无房补,仅有少量公积金,根本不可能解决住房的情况后,专案组成员3次亲赴杜的家中,与其谈话,从法律义务到伦理道德,从父子亲情到权利义务分析,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与此同时,承办人亦多次做儿子孝敬老人的工作,使他改变了与老人的“对立”态度,开始关心老人的生活,并主动承担了许多的家庭义务,在亲情的滋润下,老人固执的态度有了质的改变。


  当承办人最后一次去杜家时,这位
80多岁的老人终于被承办人的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所感动,用他颤抖的手,给承办人写下了息诉罢访的保证书,使一桩申诉多 年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用诚心打动固执,用耐心说服坚持,北京二中院坚持用调解方法化解了一座又一座冰山,仅
2004年,该院就有8件上访案当事人息诉罢访,6件上访案当事人表示不再上访,占案件总数的22%


  联手互动“三见面”。为了详细了解案情,北京二中院处理每一件上访案件都采用与上访人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所在单位和当地派出所“三见面”工作法,有时还扩展到相关单位、上访人亲友子女。


  丁某是在解放战争中眼部受伤的军人,被定为二等乙级伤残,之后,因病情恶化,不服调整伤残等级的决定,四处上访。


  法官张昆仑根据案情,将重点锁在了民政部门,数次与民政部沟通联系,督促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复议决定的有关内容,并深入了解了丁庆南的家庭及生活情况。


  2004
101日起实施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法官抓住有利时机,动员民政部在此次转级过程中,对丁某的情况予以考虑。经了解,当地仅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就有七百多名伤残军人,故此案处理对当地的影响非常大。为了慎重起见,法官张昆仑远赴安徽省,进行实地调查走访。


  当来到丁某家中,法官针对丁某对有关规定内容的错误理解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在谈话中,法官张昆仑了解到丁某这几年经常到民政部门闹访、折腾,双方关系非常紧张,丁某担心会对这次转级有不利影响。


  为消除丁某的疑虑,承办法官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多方协调,四处奔走,终于促使民政部、安徽省民政厅、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四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对丁庆南进行解释疏导,并都承诺在转级工作中对其一视同仁,按照规定办事。


  最终,丁某表示以“积极、平静的心态等待转级工作的开展,同意息诉罢访”。


  无理闹访要法办。法院一方面,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好利、掌好权,依法行使审判权;另一方面,对无理闹访、缠访者,也要采取强硬态度,有力打击,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只有将两者相互统一起来,才能够真正实现司法为民,维护法律权威。


  因闲话问题,赵某与同村村民发生纠纷引发人身损害赔偿案,此案虽经两级法院审判后,赵某仍对判决表示不满,拒绝签收判决,并哭闹着躺在地上不起来。


  法警队
24小时轮流对其进行监护,赵某这一“赖”就到了第二天,经过法院负责人多次劝解,赵某和其丈夫带着法院给的30元路费离开了法院。没想到,过了两周,她又来了,在法院躺了两天一夜。


  在前两次滞留法院时,承办法官及庭领导多次出面给其讲解法律规定及判决的理由,主管院长也两次接待她,做其思想工作,还安排人员料理赵的食宿,为其提供返回路费。


  赵某第三次来到法院,一进立案接待大厅就躺在地上,大声辱骂承办法官,致使立案接待工作一度无法进行,虽经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但赵某仍无理强行滞留法院过夜,把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当成儿戏。


  鉴于赵某的反复无理的闹访行为,北京二中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送交有关公安局收押看管
15天。


  《人民法院报》、《北京法制报》、《京华时报》等多家报纸分别登载了此事,《人民法院报》还在头版专门刊发了《法不容闹》的评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从而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的尊严,保障了法院工作秩序。


  此外,经过调查研究,北京二中院对一些情绪激烈、难以控制的信访人,实施了心理疏导和精神状况鉴定,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疏导工作打下了基础。该院依据心理医生作出的鉴定,先后对
9件信访案当事人作了心理疏导,占该类案件总数的15%,大幅提高了处理这类案件的科学性和技术含量。


  “彻底解决信访问题,应当建立长效机制。”北京二中院在实践中探索和建立起“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逐步推动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我们不能长期背负信访这个包袱,老案清理完毕后,要着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处理信访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开创工作良性运行新局面。”这是北京二中院党组的总体思路,也是他们的具体做法。


  该院坚持把处理信访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延伸到建设一支司法能力强、司法作风好、司法水平高的法官队伍和审判业务工作之中,努力构建“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长效机制。据统计,该院现已将
44件信访案件纳入了长效机制。


  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司法权威。亲民、便民、利民、护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只有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去年,该院举办了对外“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参观和旁听案件
200多人次,实施人大代表“跟案执行”,聘任特邀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同时,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了“撤二维一”案件“问询制”、《二审案件改判、发回工作的若干意见》及“问题文书”展出等,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都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程序完备、定性准确、处理公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这些措施受到首都各界广泛好评,《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等做了报道。


  另一方面,该院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司法机关的威严,绝对不为了息事宁人而“乱开口子”,突破法律和政策界限。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乔某等人多次组织和煽动数十人到法院闹访。面对他们的示威,北京二中院并未因此而放弃法律准绳,满足他们不合法的要求,而是一方面耐心做解释,一方面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请求警力支援,为应对紧急情况做好应对准备。


  建立信访摘报,构架信息桥梁。信访工作不单是“拆信批、磨嘴皮皮”,而是有着内涵丰富的“信息源”,为了使群众状告“有门”,畅通信息渠道,北京二中院立案庭专门建立了信访摘报制度。


  去年
511日,吕某的委托代理人来访反映,吕某管辖异议案已经结案,虽经多次催促,但至今未退一审卷,致使一审法院无法执行。吕某作为交通受害人被迫四处借钱,连吃饭都成问题,希望法院尽快解决。该院第二期摘报刚登出,马上引起了案件承办庭领导的高度重视,第二天即将该案件卷宗退回原审法院。


  北京二中院自建立摘报制度以来,每月向院领导、各审判庭、纪检部门进行通报,截止到目前已通报
28件信访案件情况。《来信来访摘报》已经成为人民群众与北京二中院联系的一座桥梁,人民群众的许多问题通过桥梁的沟通,得到解决。


  制定信访规范,实现科学管理。为将信访工作纳入规范管理,该院出台了《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规定》和《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基本原则是司法为民、息诉罢访、责任制和综合治理。特别强调,要建立“审判庭归责制”,相关审判庭对负责的涉诉上访案件,由庭长、副庭长或指定原承办人以外的专人承办,结案后统一向立案庭报结。第二批
33件涉诉上访案件均按《规定》、《规则》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如梁某故意伤害案,就是北京二中院规范化办理来信来访工作的一个缩影。


  梁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担心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就向有关部门上访。


  北京二中院接到该信案件后,根据其出台的两个关于处理信访的“规定”,由立案庭将每一件信访案件进行了统一登记、管理,依照“审判庭归责制”和“专人承办制”原则,将这起梁某要求解决执行款的案件转交到了执行庭,由归责审判庭负责处理,并明确了承办法官曹立新。


  法官曹立新加大查找执行款线索力度,最终,执行款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梁某对此表示满意,不但明确表示息诉罢访,而且还给北京二中院写来表扬信。信中饱含深情地写到“法官来我们郭公庄很多次,很辛苦,但没在我家吃过一顿饭,喝过一碗水,特此表示感谢,感谢他工作认真负责”。最后,执行庭依照信访“规定”的结案标准,将结案报告交到了立案庭结案。


  此外,该院还改进院、庭长接待办法,成立了由富有经验的离、退休人员组成的“上访接待小组”。


  “四面山风来眼底,万家忧乐到心头”。北京二中院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用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正如王振清院长所强调的,伴随国家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 法院肩负的使命更加光荣而艰巨,来信来访工作也必须不断向更高的层次和水平迈进,即走向民主和法制的轨道。我们既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遵守者,又要制裁违法行为的破坏者,奏响一曲和谐社会的华彩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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