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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当仗人间义
——记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虹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川
[ 志国 大志 ]

  周川,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通川区政协委员,执业律师,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虹信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在达州第一个以个人名义设立了慈善基金。他中等个,微胖,一双厚厚的镜片,很容易埋没于普通人群中。

  政协委员中的名律师

  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周川在担任委员的同时,还被聘为四川省公安厅执法监督员、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市交通警察支队执法监督员。他肩负的社会政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出席各级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等会议时,积极建言献策,发表真知灼见。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2010年,周川委员向省、市、区政协分别提交了《关于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几点建议》、《关于按照国家政策及时解决广安市23名城镇退役士兵就业的建议》、《关于修建巴彭公路达州火车站货场立交桥的建议》、《关于举办达州市首届"邻居节"的建议》等提案。这些提案内容翔实、论证充分、建议具体,得到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有的提案还被列入重点提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周川委员主动介入,积极跟踪督办。这些提案通过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为促进达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其中,《关于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他还就此问题在省政协作了大会发言。《关于举办达州市首届"邻居节"的建议》的提案,《达州晚报》、《新华网》达州分频道、《达州新闻网》进行了专访。他提交的《达州融入环渝腹地的定位和思考》,参加省、市举办的"融入成渝经济圈论坛",反响强烈。他提交的《政协委员如何履行职责》的论文,获市政协理论研究征文大赛"二等奖"。
  在政协委员中,他是名符其实的大律师!

  律师界的慈善家

  2009年6月,周川获得达州市首届道德模范的荣誉称号。
  慈善在不同人的眼中注解不同。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慈善就是施舍,是一种来自富人的、自上而下的施舍,而周川认为慈善首先是一种人生态度。对于受助者来说,它是一种爱心的给予,更是一种奋发的激励。
  2006年4月19日,四川文理学院"周川律师奖学金"诞生,这是川东地区首次以本土律师名字命名的奖学基金。当时,一了解到刚刚挂牌不久的四川文理学院还需各界积极支持时,周川律师就积极响应,主动寻求在该校设立奖学金,他的想法得到了四川文理学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于是,在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下,周川律师奖学金正式诞生。根据《周川律师奖学金》实施细则,周川律师将每年拿出至少10000元奖学金鼓励四川文理学院本科社科系法律专业的8名优秀学子。至今为止,已有无数学生因此受益。
  今年1月,周川律师向达州监狱领导建议,在监狱建立"扬周新生慈善基金会",用于扶助经济特别困难的服刑人员亲属,以传达社会关爱,促进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监狱方面采纳了周川的建议,并接受了由其捐赠的50000元启动资金。周川还与监狱达成协议,从2011年起,每年向该基金注入10000元人民币。6月22日,第一笔救助金开始发放,刘某某等32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属分别从周川律师手中接过300元、500元不等的特殊困难家庭救助金。现场共发放救助金11600元。
  受助服刑人员家属对监狱的资助和周川的义举非常感动。他们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政府和监狱管理部门,做好服刑亲人的帮助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知恩图报,弃恶从善,好好改造,成为对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人。
  多来年,周川律师的公益事业,从很多的人不理解逐渐到认同,都是他坚持不懈的成果。他不是资金雄厚的大企业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青年律师,一年却捐出自己也记不清楚数目的钱。低调、默默无闻的奉献令人肃然起敬。他相信自己的善举,定会使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体会到人性的关怀,体会到爱及被爱,感悟、感恩,而后奋进。他所理解的幸福就是这种行为带来的心灵上满足感和成就感。
  在律师界,他是充满爱心的慈善家!

  公平正义的守护人

  周川199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0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生班。2010年4月,通过中国证监委考试,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执业13年来,他凭着扎实的专业基础,始终保持的高度责任感和工作热情,他更是只争朝夕孜孜不倦博览法学专著,常常是凌晨两三点钟还没休息。当一个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受害者得以胜诉,侵权者受到制裁,他就感到无限欣慰,而自己再苦再累心也甜。
  2000年,某法院审判的李某犯重婚罪一案,曾引起中央电视台的关注,受害方(胜诉方)陈某的代理律师就是周川。这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据了解,李某与陈某都是达州人,于1987年8月11日办理的结婚登记。但李某趁陈某在外打工之机向法院起诉与其离婚,某法院在当事人没到庭的情况仍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而李某居然在陈某还未领到离婚判决书前又与一名任姓的女子登记结婚。该案李某是采用欺骗手段离婚,从而又骗领了结婚证。作为陈某,在离婚判决书没生效前,她仍是李某之妻,其婚姻关系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要追究李某的重婚罪就必须撤销法院的判决重审。周川始终站在受害方的角度,通过艰苦的努力,赢得了法院的重审。
  2009年5月组织四川虹信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代理达县人民政府指派的石家湾怡景小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任上百户购房户的委托代理人,引导其合法正常诉讼,帮助其通过法律维权。通过律师的代理,维护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2009年全年接受各级政府、各级人大、政协的指派和推荐,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大部分均已经结案。
  周川代理的案件很多,李某诉某移动通信分公司电信业务收费,名誉侵权一案,也曾在达州名噪一时。这是达州市第一起消费者状告通信公司的案件,以消费者胜诉而告终。
  周川律师还活跃于法律为社会服务事业。通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主持"律师说法"等栏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宣讲,无偿为社会公正提供法律服务。常年指派专职律师担任电视台维权栏目"天天315"、"维权365"等专职维权律师,专门解决消费者消费维权法律问题。在《达州广播电视报》"申君调查"栏目担任特聘评论员,接受社会各界的法律咨询。多次组织全体律师开展送法进村、送法下乡活动。积极开展为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服务,担任返乡农民工的法律顾问。
  周川律师在办案的同时,还从事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的研究工作,其著作《金融法制的畅想》一文曾发表于《四川改革与发展论坛》,《浅析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被司法部编辑出版,并被多家专业刊物转裁。周川在文、史、哲学等方面也有较高的修养。深厚的文化底蕴,强烈的平民意识,使他在办理案件时充满了对人权的无限尊重,对弱者的无比同情,对蒙冤者的特别支持,对维护司法公正的异常执着。他常说:"我不能阻止世上冤假错案的发生,但绝不允许自己办的案发生冤假错案。"
  对于中国律师而言,我们并不缺乏批判者,所缺乏的是建设者,对于这一项事业的建设者,从周川身上,我们不难发现,他不仅是具体事业的建设者,也是道德的建设者,履行使命的建设者,更是一个有起点、没终点的惩恶扬善执行者!
  在百姓中,他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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