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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医救治垂危病人 为何两次败诉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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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标 ]
一位因无钱交纳住院费而被正规医院拒绝救治的孩子无奈中走进了一家个体牙医诊所,在患者家人苦求下,为抢救生命,这位牙医不得已“超越行医范围”紧急抢救小孩。几个小时后,孩子死在了牙医诊所。从而引发了两堂行政官司。
牙科医生临危救人 无奈踏入“行医”禁区
今年31岁的彭云胜是湖南省新晃县一名个体牙医。1998年,他以优异的成绩从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医学院“口腔专业”毕业,回到家乡后,他于1999年10月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并参加了该局组织的个体从医人员医疗机构执业竞争上岗考试,并以良好的成绩取得了医疗机构设置许可证。在卫生局发给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规定了他诊疗科目为口腔预防保健专业。于是,彭云胜满怀信心地在有号称“小香港”的本县林冲乡街上开了家牙科诊所,与同是医士专业中专毕业的妻子王芝梅共同接治病人。
2002年9月10日12时许,彭云胜正在诊所里忙碌时,街邻妇女吴金莲气喘吁吁地跑进诊所,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彭医生,你做做好事救救这孩子吧!”她的身后紧跟着一位中年妇女,一位约十四五岁的男孩有气无力地靠在中年妇女的身上。
中年妇女名叫谢群,是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麻音塘村人。9月5日,她的儿子杨振一病不起。看到儿子像是感冒症状,开始谢群并不在意,就在家里找些治感冒的草药煎给儿子喝,但是儿子的病情反而加重了。见儿子一连几天粒米未进,这下谢群才慌神。9月10日,谢群带着儿子坐着马车来到林冲医院。
谢群给彭云胜讲了她与儿子在医院里的遭遇:“上午10时许,我与儿子到了医院后,当时接诊的医生约40岁,他给我儿子开了放射卡片,要我带儿子去放射科进行检查。片子出来后,他说结果很严重,但具体是什么病没有告诉我。听说此言,我就要求儿子住院。由于来时匆忙,身上带的钱不多,医生说,只要交300元钱,就可以住院,不交的话就不收入。我就给医生求情,叫他们先给我儿子进行抢救。后来没有办法我到街上找到亲戚吴金莲借钱,可是她也没有钱,吴金莲就带着我再次跑到医院说情,医院就是不肯收我儿子住院。”
最后谢群说完已是声泪俱下:“彭医生,求求你帮帮忙,你先给我儿子吊点消炎针救救命,我回家去借钱来再送进医院。”
开始彭云胜还心存犹豫,自己是开牙科诊所的,虽说平时妻子也接待一些小病小痛的人,但那都是一些轻度症状的病人。可现在,怎么办呢?
吴金莲也帮着谢群求情:“彭医生,你就帮帮她吧,给孩子先抢救抢救,延缓一下他的生命吧。如果出现什么意外,我们不会怪你。”
此刻,杨振的体温急剧升高,呼吸也不断粗重,同时伴有腹泻与腹痛。想到孩子的母亲回家借到钱后就会马上将孩子转送到医院治疗,只因一念之差,没有得到孩子确切病情的彭云胜没有多想,他与妻子马上将孩子扶在病床上躺下,然后给孩子的静脉进行消炎点滴。他此时的想法是,孩子在发烧,只要先把烧退下来,孩子也就脱离了危险。
看到自己的儿子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谢群急忙朝家里赶着去借钱。
孩子狡死牙医诊所 揭开行政官司序幕
时至下午4时许,谢群没有回来。而此时杨振的病情却更加严重,彭云胜给予消炎、抗毒的措施没有见效。见此情况,彭云胜与吴金莲急忙赶到附近不远的林冲医院,将孩子的病情告诉了那位接诊医生。要求他们进行抢救。谁知那位医生认为彭云胜在抢他们医院的生意,于是冷冰冰地说:“既然到了你那里,你就去治吧,至于什么病,我们不得告诉你。” 彭云胜说:“孩子已经不行了,你们只要先进行抢救,他的钱我先垫着。”可是医生再也不理他们。下午6时许,杨振永远闭上了眼睛。直到此时,杨振的父母都还没有把钱借来。下午7时,当杨振的父母借着钱赶到林冲街上时,看到的是儿子冰冷的尸体。夫妇俩见状不禁放声大哭。面对孩子失去了无辜的生命,彭云胜夫妇二人也相对无言。虽说孩子死了,但谢群夫妇一点都没有怪罪彭云胜,她与丈夫一个劲地说:“如果你们不抢救,孩子也是一个死,你们尽了力,即便是死在你的诊所里,我们不怪你们。”尽管谢群夫妇对他们没有责怪之意,但彭云胜夫妇出于人道主义与内心自责,当时就拿出1600元钱作为杨振的安葬费。
9月12日上午9时许,新晃县卫生局执法所的两位工作人员走进彭云胜的诊所。他们对彭云胜说:“我们接到你将一位小孩治死的举报,现在对你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在对彭云胜进行一番询问后,两位执法人员将彭云胜用于抢救杨振过程中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口头告之彭云胜:“从今天起,你的诊所进行停业。”当天下午,彭云胜来到县卫生局陈述事实的经过时,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向他宣布了此次事故的原因分析报告:杨振在林冲医院的诊断结果是,1.支气管疾患伴两肺感染;2.不排除钩体病。而彭云胜在不明病情的情况下,只为孩子进行了青霉素静脉输液等治疗,引起钩体病人的“赫氏反应”。由于彭云胜的诊所里没有其他抢救设备和技术,最终才导致扬振死亡。
但卫生局却没有正式的鉴定文书证明死者的真正死因。接着,卫生局给他了一份《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上面通知要他交纳3000元罚款。但彭云胜不服,于同月17日来到卫生局进行陈述与申辩。他认为,病人虽然死在自己的诊所,一来自己并不正式违规接诊,而是在病人遭医院拒绝抢救的情况下,病人的亲属的苦苦哀求下采取的一种临时抢救措施。二来是因为医院在自己亲自上门要求他们抢救时,他们不但拒绝救治还隐瞒死者病情。同时,死者家属已对自己进行了谅解,自己没有责任。
见彭云胜竟然是这样的态度,卫生局只得将意见改为:“你怎么也得先交2000元,但必须吊销你的执业证,六个月里你不能在当地继续行医。”但是,彭云胜认为卫生局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死者杨振的死系自己的救治行为所致,因此他不服卫生局的意见。他分别于9月27日、30日、10月9日到卫生局要求卫生局给予他正式下发处罚决定。10月11日,卫生局经研究认为,彭云胜超越行医范围致死人命,情节严重,有可能触犯刑律,于是将此案材料移送县公安局处理。公安局当即出动,对彭云胜马上立案进行调查。当看到丈夫被一次次叫到公安局进行调查讯问归来时,妻子王芝梅抱着身体日益消瘦的丈夫哭着说:“我们真悔不该去这样做啊!”
不服处罚两上公堂 官司败诉缘于哪般
经过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新晃县公安局认为,彭云胜超范围行医虽然全是事实,但事出有因,因而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于是公安局于同年11月7日将材料退还给卫生局。得到消息,彭云胜夫妇终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他们认为,既然公安局下了结论,卫生局也该解除对牙科诊所的查封。经彭云胜几次催促,卫生局认为,既然公安局认定不构成犯罪,但你要求重新执业,你就得花钱买教训,先把罚款3000元交上来再说。可是,性格倔强的彭云胜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交纳罚款,同时,即便是交罚款,也要卫生局下一正式的处罚决定。可卫生局更加强硬:“你超越行医范围致死人命,你不交纳罚款就不解除查封不允许你再进行执业。”
彭云胜不服,他一纸诉状将卫生局告上法庭。他在诉状中认为,虽然卫生局没有作出正式的处罚决定,但卫生局已向他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通知书即被告方下达的处罚决定。因此,彭云胜请求法庭撤销该《通知书》,并退回扣押的医疗许可证、医疗器械及药品,同时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计30000元。
通过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卫生局下达的《行政和处罚事先通知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前的一种先行程序。同时,由于卫生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其行政处罚程序已然中止。现在因公安局认定原告超越范围行医不构成犯罪而将材料退回卫生局后,该行政处罚程序予以恢复。因而,法院以此为由裁定驳回原告彭云胜的起诉。
11月14日,卫生局下达了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决定认定彭云胜超范围行医,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罚款3000元,并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与器械。 2002年11月20日,彭云胜再一次将卫生局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 庭审中,原告彭云胜认为自己对死者杨振的治疗措施是在正规医院拒绝救治生命垂危病人,且病人家属苦苦哀求之下才给予救治的,而且共同参与救治的妻子王芝梅是医士专业毕业,有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具备内科接诊的资质。且在治疗中途发现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后,自己亲自赶到乡医院要求医院给予抢救,由于医院继续拒绝同时隐瞒病情,因此造成病人死亡的后果。同时,被告方并没充分证据证明死者的死系与自己的治疗不当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因此,原告的行为是采取紧急措施而非超范围行医。
被告卫生局则认为,原告彭云胜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规定其只能从事口腔保健治疗,但原告明知自己没有治疗内科的资质而擅自收治内科病人,完全属于超范围行医,且造成后果因重。困此,我们下达的行政处罚是正确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核发原告彭云胜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科目为口腔预防保健科,原告本应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但原告所接诊的患者杨振已经林冲医院照片检查诊断为支气管炎伴双肺感染,且是钩体病疑似病人。原告在此情况下仍然予以接诊,属超越范围行医。至于患者家属“苦苦哀求”并不能改变原告超范围行医的性质,且正规医院的林冲医院距离原告诊所并不远,原告在患者求诊后,应及时转诊,没有必要对病人采取紧急措施。此外,参与抢救的原告之妻王芝梅虽是医士专业毕业,具备内科接诊的资质,但原告未能举出王芝梅的行医执业证,因此不能免除原告因超越范围行医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03年5月20日,湖南省新晃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维持被告新晃县卫生局的对原告彭云胜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后记: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原、被告双方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与观点。原告彭云胜认为,虽然法院判决了,自己也不打算再上诉,但他还是觉得自己有些冤。他怎么也想不通,在正规医院因病人无钱而拒绝救治病人的情况下,自己应病人家属的一再要求救治病人,虽然病人死亡,在没有正式鉴定文书证明病人死因系自己治疗行为所致与死者家属对自己谅解的情况下,自己还会有这两番败诉的经历。同时,正规医院的天职应当是什么?其拒绝救治病人的行为算不算违法?该不该追究? 被告卫生局则认为,自己的官司胜诉后,为加大打击超越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的力度,等该份判决书生效后则马上行使对彭云胜的行政处罚权,将彭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吊销、对彭罚款3000元、没收其违法经营的药品、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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