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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司法引渡第一案 ——逃出国门 逃不出法网 |
[ 新 文 ]
犯罪嫌疑人带着125万余元公款神秘失踪。检察官经过缜密侦查,终于循着犯罪嫌疑人逃遁的足迹将其捉拿归案。
化名“瓦涅”,巨贪王德宝潜藏俄罗斯
1999年1月,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检察院在调查一起经济犯罪案时,意外地发现了一条案件线索:东辽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曾于1994年底在内蒙满洲里市成立了一家办事处,并在其后的3年时间里向办事处汇款338万元。然而,该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的王德宝却在为公司购回了212万余元化肥之后,连同剩余的125万余元公款一起,于1998年4月神秘地消失了。龙山区检察院当即对王德宝开始了秘密初查。
1999年3月15日,龙山区检察院对王德宝立案侦查,办案人中随即奔赴满洲里展开了调查工作。
125万余元公款已被王德宝陆续提取了现金,带着这么多钱,他会跑到哪里?
办案人员推断,王德宝精明能干,此次作案又是早有预谋,他携款潜回原籍或仍留在满洲里的可能性都不大,多半已经远走他乡。于是,办案人员开始对海关、边检部门的有关出入境登记资料进行查对,公安机关同时在全国范围发出了通缉令。
通过查对,王德宝的行踪果然有了下落。原来,他已于不久前通过满洲里口岸逃到了俄罗斯。办案人中遂依法委托当地公安、海关、边防检查部门,一旦发现王德宝入境,立即将其擒获。
可是,国内虽然布下了天罗地网,王德宝却一直没有再踏上中国的土地。一转眼,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3年。
2002年1月27日。这天晚上9时,满洲里方面传来情报称,王德宝现化名“瓦涅”,住在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扎拉里市拉扎街6号楼1单元1楼,要在王德宝另觅新居之前将其抓捕归案。
中俄检察官紧密合作
吉林省检察院研究后认为,自1997年3月以来,中俄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已进行了3次会晤并签署《会晤纪要》,双方一直保持着高层来往,人员往来和交流增多,曾直接合作成功办理了一批走私贩毒、抢劫杀人、拐卖妇女儿童、诈骗、偷逃税和偷越国境等案件,双方检察机关已形成了良好的司法互相协作机制。对于王德宝案,可考虑依据中俄最高检察机关《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俄最高检察机关《合作协议》,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解决。
2月6日,俄联邦总检察院国际司法局局长亲自打来电话询问案情细节。在他的帮助下,吉林省检察院迅速与俄罗斯总检察院驻远东的哈巴罗夫斯克联邦州司法局取得联系,该局高级检察官电告中方,俄方同意承办此案协查请求,并称已命令伊尔库茨克州检察院联系当地警方,伺机抓捕王德宝。
2月12日,农历正月初一。清晨5时,俄方代表给吉林省检察院外事科检察官家里打来电话:“当地时间2月8日17时30分,王德宝在伊尔库茨克州扎拉里市的租住地被俄内务部扎拉里区值勤警察抓获,现被关押于扎拉里市看守所。”
2月15日,俄罗斯扎拉里市检察院检察长“考虑到现已收到关于对王德宝进行侦查和拘捕羁押的文件副本,且王德宝不具有俄罗斯公民身份”,遂对其作出了“采取羁押措施,从扎拉里市内务部区管所的看守所移到伊尔库茨克州1号看守所(该州中心监狱),羁押期直到对其引渡时”的决定。
巨贪被押上回国的飞机
2002年2月19日,一份由吉林省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签署的《引渡请求书》,电传给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总检察长乌斯季诺夫。
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亲笔致函俄联邦总检察院总检察长和国际司法局局长,请求俄方给予协助引渡王德宝。
3月11日,俄联邦总检察院总检察长作出批示:“批准引渡王德宝回国,具体交接工作由俄司法部组织实施。” 俄方最后确定由伊尔库茨克州检察院及司法局一同负责与中方接洽、安排引渡事宜,并随后发来邀请中方派员赴俄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函。
在吉林省检察院的统一安排下,由省检察院、辽源市和龙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组成了赴俄引渡小组。
4月30日下午3时许,俄司法部伊尔库茨克州中心监狱1号看守所所长、内各部上校沙廖克等人,代表俄方正式将王德宝移交给中方。在此过程中,俄方的海关、边检及机上保安人员都给引渡小组提供了很多便利。当晚6时,飞机顺利抵达沈阳。
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一天这么快、这么真实地来临了。早在1999年初,王德宝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过境潜人俄罗斯后,即用赃款在伊尔库茨克州扎拉里市开办了一家木材加工厂,做起了发财美梦。与其他逃犯不同的是,身在异国他乡,王德宝的心情却是平静甚至舒畅的,他不相信中国的检察官会突破那么多障碍将手铐戴到他的手上。所以,直到他被俄方警察抓获之前,嘴里还哼着俄罗斯小调,收拾行囊准备另觅新居,继续过他的舒服日子。
随着王德宝被顺利押回国内,中俄司法引渡第一案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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