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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智勘劫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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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智 ]
北宋仁宗年间,潮州府举子邹士龙和王之臣一同进京赶考。途中谈及家事,妻子俱有身孕。二人愿结秦晋之好,指腹为亲。后王妻生男名朝栋,邹妻生女名琼玉。
及至会试,邹士龙名登金榜,王之臣名落孙山。后邹士龙致仕回乡省亲,王之臣以金镶如意一对为聘,邹士龙以碧玉鸾钗一双答之。邹士龙由知县升巡道至参政,家富万贯。王之臣数科不中,忧郁成疾,不久病故,家贫如洗。
王朝栋成年后,托媒去邹家提婚,拟择日迎娶。邹士龙嫌其家贫,欲图悔婚,故意刁难王朝栋,令其纳采,备六礼。但邹琼玉情真意坚,执意要嫁王朝栋。邹琼玉知王朝栋无银纳采,遂命丫环丹桂对王朝栋道:老爷索要六礼,小姐已备齐银两,请公子今夜到后花园来取。
当夜,月明如昼,丹桂持包袱在花园等候许久,忽听有脚步声,以为王公子来了,急忙开门让进。不想闯进一人,将丹桂杀死,包袱抢走。王朝栋稍后赶来,见院门洞开,径直入内,发现地上躺着一个人,近前一看,似是丹桂。待扶起,见满脸鲜血,吓得惊呼:快来人啊!邹家奴仆闻声赶至,见丹桂被杀死,身旁有粘血石头一块,又见王朝栋身上有血,便不由分说,将王朝栋当作杀人犯绑了起来,捉送官府衙审讯。
潮州知府顾志见王朝栋身上有血,又是在杀人现场被捉,便断定王朝栋用石头砸死丹桂。王朝栋受刑不过,供认:应约取银,欲奸丹桂,丹桂不从,故而杀之。顾知府取了口供,就以因奸杀人罪处王朝栋死刑,秋后问斩。
适逢包公奉旨巡按至潮州府衙,审阅了“王朝栋因奸杀人一案”文卷,觉得此案十分可疑。丫环丹桂既为信使,王朝栋何忍杀害?杀人后哪有不立即逃走反而出声高呼者?王朝栋应约取银,取到没有?取银多少?藏于何处?证据不足,包公决定重审此案。
包公审问王朝栋,王将邹小姐相约原委及事情经过作了详细陈述。包公询问邹琼玉,邹证明王公子所言属实。包公问赠银多少?邹答:赠银一百两,另有金手镯一对、银钗一双、金首饰一副、银妆盒一个。
包公分析,丹桂很可能在王朝栋到来之前就被人杀死,将包袱夺去。遂决定从追查赃物入手,寻找真凶。
包公差衙役带领邹家管家梅旺等人到银铺、当铺等可能销赃之地明察暗访。一日,梅旺随衙役走进饶贵银铺,见柜台上放着一对金手镯,经辨认是小姐之物。梅旺问何人所有?老板答是侯贯拿来换银的。
衙役奉包公之命将侯贯押回府衙。侯贯拒不认罪。命搜其身,搜出钥匙两个。包公眼睛一亮,计上心来。遂将两个钥匙和一张物单交与二差役,令其依计而行。
差役拿着钥匙和物单来到侯家,对侯妻说:你丈夫已在府衙承认劫 了邹家财物,让拿钥匙开箱照供单取出原赃,以争取从宽发落。侯妻信以为真,开箱依单取物。计白银一百两,银钗一双,金首饰一副,银妆盒一个。还差金手镯一对,被侯贯拿去换银。差役将证物带回。
证据面前,侯贯不得不如实交代作案过程。那天晚上,本想到邹府行窃,忽见后花园门打开,随即溜入。见邹家丫环手持包袱,便上前抢夺。丫环欲喊,侯贯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劈头将其砸死,抢走包袱。包公以抢劫杀人罪处侯贯死刑。潮州知府顾志因枉法裁判被革职为民。
王朝栋幸遇包公,不但冤屈得雪,而且在包公主持下与邹小姐成亲。次年,王朝栋金榜题名,后官授翰林。正是:
析疑察伪擒真凶, 惩恶扬善冤狱平; 成人之美结为伴, 包公仁德千古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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